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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屠杀迦南人——以圣经的伦理观来思考“种族灭绝”

作者 : 史佑名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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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如果纵观世界历史,大家就会发现,很多号称基督教国家的族群的历史并不光彩。早在中世纪的欧洲,他们就打着基督的旗号展开了十字军东征,这给欧洲人,给穆斯林,以及犹太人都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伤。在几百年前的北美洲也发生了欧洲移民屠杀北美洲原住民的惨案,甚至几乎将当地的土著灭种,参与这种行径的不乏有所谓的“基督教徒”。当基督徒再次看待这段历史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出于维护基督教的“伟光正”的动机,试图从圣经中寻找辩护依据来尝试粉饰那段历史,通常有人拿神吩咐以色列人屠杀灭尽迦南人的命令来做挡箭牌,认为当时的基督徒是出于某种“神赋使命”来除掉“邪恶的土著”。

但这种行径符合圣经的伦理观吗?笔者可以斩钉截铁的说他们屠杀别的种族的行径是违背圣经!基督徒也不应该粉饰这段历史。但是问题又来了,“神吩咐以色列屠杀迦南人”是否合乎神的本性?亦或者说这段圣经情节到底表达了什么?笔者要透过“神吩咐以色列屠杀迦南人”的情节来思考种族灭绝的伦理话题。

一.屠杀迦南人在旧约经文中的含义

圣经中屠杀迦南人的吩咐,出现在旧约圣经《申命记》第七章和第二十章,而真正实施是出现在《约书亚记》征服迦南地的叙事中。说实话这些经文对于很多基督徒,牧者,甚至圣经学者而言都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也是最难解释的旧约议题之一。对于解释屠杀迦南人的记载,基督教界作出了煞费苦心的努力。就比如很多人尝试将这段内容寓意化,认为这段经文是在教导基督徒要除灭身上的罪。这样的解释虽然避免了伦理道德上的非议,但是仍旧逃不过一个事实,就是神的确吩咐了要屠杀迦南人,以色列也在征服迦南期间如此做了。还有一种解释,正像异端马吉安那样,将旧约的神视为邪恶的神,而新约的神是仁慈的,所以基督徒要丢弃旧约的神接受新约的神,但是对于正统的基督徒而言这种观点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另外一种解释,就比较投机取巧,认为屠杀迦南人这段记载是虚构的,目的是避免被掳后期的以色列社群与异族融合,或者是宣传约西亚王所进行的敬拜中央化,避免与异教融合。如果基督徒认为圣经是信仰权威的话,那么就应该认定这段经文是真实的历史记载。还有学者会像某些《约书亚记》注释的作者说的“灭尽迦南人”是一种夸张的修辞,来形容争战的得胜,被完全灭绝的是敌对的迦南人所拥有的阻碍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的意志力和能力,虽然不是虚构的历史,但却是按照符合当时流行的史观所撰写的历史。[1]但这种观点是有待商榷的。

那应该怎样解释“灭绝净尽”迦南人呢?首先要认定这段内容是真实的历史,其次按照这段内容的语境来解释这个事件。首先,要解释一下《申命记》七章2所出现的屠杀迦南人命令中的“灭绝净尽”一词,这个希伯来词汇为 “”חָרַם

(ḥērem)意指“永献于神为圣”的人或物,并永不可用于凡俗用途。这是一种献祭术语,也出现于《利未记》第二十七章21中,即“永献”一词。回过来看“灭绝净尽”,在语境中是指将战争得来所有的战利品献于神,并毁灭被征服城市中的所有生命,能够被烧毁的物就要被烧毁,而不可被烧毁的贵重金属要带进耶和华的府库中,要求以色列人不可取为私用(书六24)。[2] 赖建国指出,这个单词的意思就像后宫专留给皇帝一样。后来“חָרַם ”

(hērem)发展成了英文的(harem)。[3] 麦康维尔也指出成为就意味着死亡,如果有人想把这些永献的物留给自己,那么整个以色列就会成为“חָרַם”

(ḥērem),“חָרַם”

(ḥērem )表示超出正常使用状态,进入了属神自己的神圣领域,该词汇在《约书亚记》的逻辑中,城中所有的物被“灭绝净尽”时,就可怕地象征着耶和华拥有这地,并打算使之成为祂临在的地方。[4]当然,有时“灭绝净尽”的政策可能会对妇女、儿童网开一面(申二十14),有时会对牲畜网开一面(申二35)。但毫无疑问的是,“灭绝净尽”的行动充满了暴力和血腥。

对于现代人而言,“灭绝净尽”就是一场惨绝人寰的种族屠杀行动,这种事件会因着现代人的伦理观念产生极大的困扰,但是对于古迦南人而言并不是一种稀罕的事情,甚至这是古迦南人在战争中最常见的做法。

正如布洛克在他《恩典的得胜》中指出的,摩押人在较早时期就已经施行了这种做法,他引述米撒石碑的碑文道:“快去,从以色列手中夺来尼波!”于是我夜间就过去交战了;我从黎明破晓知道正午都与以色列交战相争;我最终夺取了尼波;我将其中所有的人都杀尽了:我杀了7000男丁和少年,还有妇女与少女以及孕妇,因为我要将其奉献(ḥrm)给亚斯塔尔基抹(ʿAštar Kemoš)。而且我从这里夺走了雅威的祭坛火盆,我又将它们拖到了基抹(Kemoš.)的面前。[5]还有其他学者指出米撒的第二块碑文中写道:我杀死了来自XXX的子民,这座城市是为了基抹和摩押,而被ryt(献于神明的安抚性或取悦神明的祭物)。[6]

而且,神吩咐以色列人“灭绝净尽”迦南人并不是出于入乡随俗,而是有其特殊的目的。第一个目的,是要应验神对于亚伯拉罕的应许,并要执行神清除污秽的计划。《创世记》十五章讲到了以色列要下到埃及度过四百年,到了日子满足的时候重返迦南地,并且神故意暗示了为什么要等到四百年后重返迦南地,是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神带领以色列进入迦南地是为了满足耶和华向列祖的应许,《出埃及记》也明确提到了,但神让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的过程中“灭绝净尽”迦南人是为了清除迦南七族给迦南地的污秽。

因为从《利未记》十八25和28节看来,人的罪恶会使土地受到污秽,并且因为罪的缘故会使土地要吐出其中的居民。迦南地的前任居民,以将婴孩献给所信奉的神明,进行淫乱的生殖崇拜,以及其他的罪恶闻名于当时,最终神会亲自施行催吐,使这地吐出其居民。[7]《申命记》九4:“其实,是因为这些民族的邪恶,上主才在你面前赶走他们”(新汉语译本)和

十八12“因为这一切的行径都是上主所憎恶的。因这些可憎的事,上主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都证实了这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灭绝净尽”迦南人是以色列征服迦南地的特别事件,《申命记》第二十章勾画了以色列人的战争模式,并指出了以色列人与外邦交战时应当先寻求和睦。

第二点,如果回到《申命记》七2中的语境中便可以发现,这章经文表明以色列人要从列国中被分别为圣,“防止以色列人随从迦南人的风俗”,免得神憎恶以色列人从而发怒并将他们灭绝(七4)。第七章列出了以色列人要从社会(联姻),宗教以及政治方面与迦南人分别出来,第七章透过这个三个方面来表明迦南人的方方面面都是败坏的,[8]这些对神子民安然居住迦南地构成了威胁。所以“灭绝净尽”迦南地给以色列人扫清了专一跟随主的障碍。就好像别人所提到的例子,将迦南人比作受辐射污染的物品,而“灭绝净尽”迦南人就是避免核辐射的污染。[9]

第三点,神透过“灭绝净尽”迦南人的模式,其实也在警醒以色列人背约的命运。《申命记》七4暗示了一种可能性,就是以色列人不可随从迦南人的道路,免得神将以色列人灭绝。眼下之意就是将“灭绝净尽”迦南人当做以色列人警醒的范例。而且不止这一处经文提到了神对以色列人的警告,在《利未记》和《申命记》多处经文发出了违背神的警告,例如《利未记》第二十六章就发出了违背盟约而随从别神的警告,《申命记》三十二22-25章也强调了神会用一切可以发动的资源来惩罚背约的子民,有意思的是这两卷书都选择在经卷的临近结尾处,而不是结尾处宣明盟约的咒诅,这符合常见的古代近东宗主附庸的条约格式。[10]

所以如此看来,以色列作为神圣的宗主—耶和华的附庸,他的首要责任是要尽忠地遵行盟约的义务,甚至布洛克指出当某些城镇的以色列人反叛悖逆神的时候,那些城镇所受到的刑罚要比被“灭绝净尽”的迦南城镇所受的更为严厉(申十三15-16)。[11]也好像嘉德(Grad)说的,耶和华与祂忠心的百姓站在一起,又或者祂要与跟祂不忠的君王和百姓对立争战。[12]当然《约书亚记》所记载的以色列人在经过耶利哥城的得胜之后,却又在随后的艾城之战中失败,是因为亚干拿了当灭之物没有献给神,所以顺服神会战胜最强的对手,但不顺服神意味着即使是面对最弱的敌人也会失败。

第四点,也是解释“灭绝净尽”迦南人最重要的一点。克莱恩用闯入性伦理(也就是终末的圆满闯入到普遍恩典的时期)[13]解释了“灭绝净尽”迦南人的理由。简单来讲就是,自亚当夏娃堕落之后,罪就进入了世界之中,并且从《创世记》三14-15节就已经开启了蛇的后裔与女人后裔的争战。当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地的时候,迦南人和以色列之间的军事冲突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军事冲突,而是女人的后裔与蛇的后裔之间的战争,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时就是神使蛇的后裔被女人的后裔即以色列人制服的时刻,也是应验挪亚对迦南咒诅的时刻。所以从预表性的层面来看,迦南地预示着伊甸园,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时就好像重返伊甸园,这时以色列人要做的就是扫清重返伊甸园的障碍,即蛇的后裔的拦阻。从某种意义上说,“灭绝净尽”迦南人就是终末审判的预尝。[14]

“灭绝净尽”迦南人只是神终末审判预尝的单独事件吗?“灭绝净尽”迦南人并不是个案,借克莱恩的观点来讲,神以大洪水审判不敬畏神的世界,神毁灭索多玛蛾摩拉,以及神使法老的军队葬身于大海之中,这都是救赎性的审判。当然约书亚征服迦南是最为显著的,神也借着审判以色列来施行审判性拯救,直至救赎性审判的最终应验,耶稣除灭撒旦—古蛇的终末审判。[15]所以神使用以色列人作为施行审判的代理者,向邪恶的迦南人施行审判,而这种任意妄为的暴力与在道德惩罚之下的暴力有本质上的不同。[16]所以它以缩影的方式描绘了所有悖逆之人的宿命。被“灭绝净尽”的迦南人与其他悖逆神的列国的终极宿命之间最大的不同是,耶和华使用祂的以色列作为人类的施事者(agents)使迦南人经历到了他们的命运。[17]

那神拣选以色列而选择迦南人是否就是因为迦南人比以色列人、亚述人或者埃及人更邪恶?圣经并没有这样表明,反而是不断地强调,神拣选以色列人是出于祂的恩典,而不是出于以色列道德上的卓越,或者是其他层面的优点(九1-24),他们获得迦南地完全是出于神的主权。在以色列人扫除迦南人之前,耶和华就已经灭绝了西珥的何利人并将他们的地交付给以东(二5,12,22),将以米人从死海以东的土地上除灭,并将地赐给摩押人(二9-11),又将散送冥人从他们约旦以东的领地上除灭并将其地业交付给亚扪人(二19-21)。[18]

所以神让以色列人接管迦南人的土地是完全出于神的主权安排。而且神拿迦南人做终末审判的预尝也并非是迦南人倒霉,这是出于神的主权安排。正如嘉德分析的,神存留以色列而灭绝迦南人,并不是出于神的不公平,而是因着所有人都犯了罪,已经被圈在罪里面了,所以无法质疑神做这事是否公义,毕竟人堕落就应当受到神的审判,况且神的仲裁是纯全且公义的,任何罪恶在祂面前都无法站立,都必被审判。[19]因此我们不应该用我们的局限性来测度神的主权审判。还有为什么是那些人成为了神审判的预告而不是其他人,这就好像《约伯记》暗示的为什么苦难会临到约伯而不是别人那样令人难以解答。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神的审判之中又透露出了恩典。神在大洪水时期拯救了挪亚一家,并且圣经也清楚地表示,如果有人相信神接下来的审判也可以进入方舟得到拯救。神毁灭索多玛和蛾摩拉的时候也拯救了罗得及其家人,而且更明显的是约书亚在执行“灭绝净尽”迦南人的命令时,身为迦南人的喇合获得了拯救并成为了救赎主耶稣基督的祖先。[20]后面神审判以色列时也留有余民,并且耶稣的终末审判也会使一切信祂的人免受审判。如果没有神的恩典,灭亡就是所有人的命运。

二.“灭绝净尽”在新约中的应验

正如文章开头所讲到的,马吉安主义的异端思想将新旧约的神区别开来,但是正统的基督徒必然相信新旧二约传讲的是同一位神。并且耶稣也在登山宝训中讲到祂要成全律法和先知,据此看来新旧二约的教导是一致的。但是新约如何应验“灭绝净尽”的呢?首先要指出的是新旧二约在“灭绝净尽”上有延续性和非延续性存在,“灭绝净尽”迦南人是终末审判的预尝,而且这场事件有一种内在的意义就是“女人的后裔与蛇的后裔之间的争战”。而新约强调的是“灭绝净尽”的内在意义,并且到了终末才完全圆满。那新约怎样教导“灭绝净尽”之战的呢?

1.在新约里,基督被钉十字架,是代替信徒接受审判、咒诅与死亡,而这恰恰对应了“灭绝净尽”的内在含义。新约《路加福音》十二50将耶稣的被钉十字架等同于洗礼,后来的圣经作者将创世记的大洪水事件等同于洗礼,而大洪水事件是神的审判。《罗马书》六6也表明当基督徒信耶稣时,就是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叫罪身灭绝的时候,换言之是基督代替信徒受到了“灭绝”。

在《歌罗西书》二章11-15,保罗甚至将基督的被钉十字架等同于割礼,而基督徒的洗礼等于接受了属灵的割礼,而这指向了基督徒归入基督的死与复活。肉身的割礼指向了属灵的割礼,其内在含义是从咒诅的领域中被割绝,当然割礼也包含内在的属灵祝福,[21]割礼表达了被神剪除的危险,以及那些拒绝盟约恩典从而违背盟约之人,将要亲身担当施行在亚当堕落族群的审判。所以基督受割礼就代表着祂代替信徒亲身承受了神对亚当堕落族群的审判。[22]

而且《歌罗西书》借用基督受割礼表达了基督以自己的权势和权力被剥夺的方式击败了一切的权势,祂的死是征服世界的一种方式(西二15),所以基督的死是身为顺服的末后亚当,击溃了蛇之后裔的权势并打破了他们的计谋,显明给众人看(公开的揭示)他们的真实且羞耻的本质。《歌罗西》二15节,仗着十字架夸胜,在希腊文原文是指“凯旋得胜”,这是罗马军队凯旋行军的术语,当时还要带着俘虏游行并在指定地点行刑。这种背景很符合第15节的语境,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吊诡之处就在于在无助中得胜,在羞辱中得荣耀,罪犯的死刑架就是得胜者的座驾。[23]

简单来讲,基督邀请信徒借着信心与基督联合。所以,基督的死从一方面来讲就是,祂代替信徒接受了“灭绝净尽”的审判,使信徒得生命被称义;而另一方面基督的死也是征服蛇之后裔的手段,他们已经成为了俘虏,到了终极审判之日,就要被处决。

从旧约的物质上的争战转变为属灵层面的争战,首先可以在《路加福音》十17-19那七十个人赶鬼成功,耶稣说撒旦从天上坠落,以及耶稣赐予他们践踏蛇和蝎子的权柄中看出七十这个数字在旧约代表了万国,耶稣说撒旦从天上坠落,是引用了《以赛亚书》十四12-20天上的反叛者-撒旦,从天上被“坠落”,随从撒旦的爪牙则被门徒“赶了出去”。而且耶稣所给代表万国的门徒的权柄(“践踏蛇和蝎子,并胜过敌人的一切势力”)和保障(“没有什么会伤害你”)都清楚地指向了耶稣授权门徒得胜撒旦权势的威胁。因为践踏蛇和蝎子会让人联想到《诗篇》九十一13你要踹在狮子子和虺蛇的身上、践踏少壮狮子和大蛇,蛇等于撒旦,这在犹太文学中很流行,相当于耶稣授权使门徒得胜仇敌魔鬼。[24]

另外在客西马尼园中也能够发现这种从物质到属灵层面的转移。耶稣被捕的时候,彼得很激动,就拿起了刀,削掉了大祭司的仆人的耳朵,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么。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太二十六52-54)。而且保罗书信不断地强调基督徒是神军队的士兵,但今天士兵不是要进行物质上的战争,而是进行属灵的争战。最明显强调基督徒是神的士兵的经文是在《以弗所书》六11-17的经文,还有《罗马书》六13,23隐喻了军事战争,基督徒不要将身体献给罪做不义的器具,希腊原文暗指“武器”,还有《哥林多后书》十3-5。

在保罗的思想中很自然地想到了基督徒是新以色列,当然要作为“新约书亚-耶稣”(原文其实是一个名字)军队的士兵进行争战。并且保罗提醒基督徒所参与的战争不是与属血气(物质层面)的争战,而是与真正的仇敌即“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教会一方面要和仇敌争战,而另一方面也会像旧约的以色列那样通过征服仇敌,领受“基业”,即真正的、属天的“迦南地”(弗一11,14)。[25]

2.虽然新约圣经不断地强调基督徒参与了一场属灵的争战,但是这场争战的结局就是在终末,神要开启终极审判,彻底地审判蛇-撒旦,及其随从它的。

《启示录》十九11-21:“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他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他的眼睛如火焰,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穿着溅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他。有利剑从他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国。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辖管原文作牧〕并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君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白马的,并他的军兵争战。那兽被擒拿,那在兽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像之人的假先知,也与兽同被擒拿。他们两个就活活的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飞鸟都吃饱了他们的肉。”

《启示录》这段的描述引用了旧约的内容,并强调基督这位君王是一名战士,祂要打败一切敌对祂的仇敌并要对他们进行终极性的“灭绝净尽”。这也表明了圣经内容的前后一致性,虽然耶稣没有再来之前教会和蛇的后裔要进行属灵的争战。但是耶稣再来的时候,祂要亲自进行彻底性的审判,并带领祂的百姓经历终末圆满的得胜。

所以“灭绝净尽”迦南人的事件,从整全的圣经脉络来看,它只是从始至终的女人的后裔与蛇的后裔争战中的一个情节。而这个更完整的脉络就是,自《创世记》三15开始的女人的后裔与蛇的后裔的争战,到该隐与亚伯的争战、该隐受审判,大洪水的审判,索多玛和蛾摩拉的审判,出埃及与法老受审判,征服迦南与“灭绝净尽”迦南人的审判,以色列犯罪受到被掳的审判,基督被钉十字架替信者受审判又借此审判了仇敌,基督徒处于已然未然的末世争战中,直到基督终末来临完全得胜仇敌并彻底地“灭绝净尽”仇敌。所以总的来看,基督就是整个脉络的高峰,在笔者看来,“灭绝净尽”迦南人的事件是一个值得我们伤痛惋惜的事,但是义人基督代替我们受到审判,我们不更应该对基督抱有感恩和赞美之情吗?

三、此议题给今日基督徒的伦理应用

在古代,神的确委派了以色列作神审判迦南人的代理者。但是今日的基督徒不应当认为施行物理上的暴力手段就等于代表神施行审判。正如笔者在前面所讲到的,基督徒在现今参与的是属灵的争战,属灵争战的目的一方面是抵挡撒旦对我们的攻击,而另一方面是透过传福音等手段抢救被撒旦掳掠的人类。但可惜的是,正如李洁人牧师指出的,现代还有很多民族或国家抱有“弥赛亚情节”来发动战争,企图用武力来拯救世界,他们希望将弥赛亚主义扩张到整个世界。但是基督徒要明白,旧约的“灭绝净尽”迦南人是终末审判的预表,是对世界的一个警示。

新约的基督徒不能借着侵略其他的国家和民族来完成神圣战争,也不能通过用武力消灭其他的种族来完成所谓的拯救。《马太福音》五39清楚地教导了“不要与恶人作对”,这其实是指基督徒不应当通过用“武力”或者仇恨的方式来“讨回公道”,而是透过向仇敌付出,服侍对方的方式来改变剑拔弩张的冲突事件,以此来扩展天国,增加天国在地上的影响力。[26]所以,在基督看来仇恨、武力并不能扩展神的国,反而只会阻碍神的国在地上扩展。但是纵观整个基督教史,其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宗教战争,宗教流血事件,给神的国在地上推行造成了阻碍,甚至给人间带来悲剧。所以,今日的基督徒不应该为基督的国而发动战争,或成为流血事件的“圣战士”,反而应当效法基督的舍己精神来服侍仇敌。

圣经虽然从始至终都宣告信靠神的百姓能幸免于神的审判,避免灭亡。但是,基督徒绝不能以此作为藐视不信之人的资本,也不能以为这是基督徒的功劳所换取的。正如《申命记》八14,18节以及九5所指出的,神的百姓所享受到的一切都是他们不配得的。他们之所以得到这些是出于神对祂百姓的爱,向他们彰显出怜悯。所以,基督徒应当心存感恩与畏惧。如果不是神拣选我们,最后大家的下场要比被“灭绝净尽”的迦南人更为可怕!另外,新旧约都在强调,得救的神的子民应当传福音,领别人归主,宣扬神的拯救之恩(彼前二9)。

旧约《创世记》的亚伯拉罕为索多玛和蛾摩拉人代求,《出埃及记》中摩西为反叛的百姓代求,使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基督徒的责任。亚伯拉罕在为索多玛和蛾摩拉代求的过程当中以质疑神公义的方式来祈求神放过城中无辜人,亚伯拉罕的动机表明他不希望无辜的人被毁灭,也不希望神行不公义。另外,从摩西为拜金牛犊的以色列百姓的代求中可以看出他请愿牺牲自己来换取百姓得平安,祈求神施行怜悯。他向神发出的代求祷告的言下之意就是,求神为着祂的名被万国所赞扬的缘故而止息愤怒,不然神的名声要在万国面前被损毁,求神成就祂自己的宣教使命。

同样的,今日的基督徒也应当以耶和华的名被万国赞扬的宣教目的,来祈求神在这个世界上施行怜悯,吸引迷失的羊来赞美神。“灭绝净尽”迦南人其实也表达了这层含义,即使那地的居民看见耶和华的作为,从而转向投靠耶和华。例如在第一部分提到的喇合因为看见神的作为从而敬畏神并避免了被“灭绝净尽”。所以基督徒的首要任务是为他人求平安,帮助他们来避免神的终极愤怒!

另外,如果了解过二战史就会知道,希特勒在上台后信奉种族纯洁的伦理,不光是号称“基督教的十字架需要基督的宝血,万字符需要犹太民族的血”的清洗犹太人的政策,而且也宣传一种限制“劣等人”(包括德国少数民族,残疾人)繁衍以改进种族的思想。在纳粹统治下的教会绝大部分选择沉默,甚至沦为了纳粹进行种族清洗的帮凶。[27]

但是,朋霍费尔成为了那个时代的先知,他提出了反对的声音并说到:“人的身体绝不能成为一件东西,受另一个人不受限制的强制力的控制,被他仅当做达到其目的的手段。活着的人的肉体始终是人本身。强暴,剥削,折磨,任意剥夺人的肉体的自由,都是严重侵犯伴随创世而赋予人的权利,像所有的对自然生命的侵犯那样,迟早都会受到惩罚。”[28]

另外朋霍费尔在讨论自杀时,道出是神赋予了人生命,只有神有权审判人的生命,他说:“上帝保留着结束生命的权利,因为只有上帝知道,他要把生命引向哪个目标。唯独上帝使生命称义或摒弃之….上帝,生命的创造者和主宰,唯有祂掌握着生命的权利。”[29]新约强调生命权归于神,人要敬畏生命。旧约禁止吃血的目的是让人敬畏神所赋予的生命,因为血是生命的泉源,生命力(创六9),禁止杀人,禁止拐带人口都是强调了人应当尊重带有神形象的人,尊重他人的生命。

总结

生命只有神才能剥夺。所以基督徒不应当认为透过种族清洗,或者用暴力镇压异教徒就能够成就神的国。基督徒如果这样做其实是在无视神的主权。大家应当尊重生命,敬畏神赋予人的生命主权。也希望世界少一些血腥流血的事件,不要以为透过武力就能够带来弥赛亚的救恩。我们面对他人的生命时不应该是冷酷无情的态度,反而正像耶稣说的“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基督徒要以积极的方式推进天国在地上的影响力,而不是诉诸于暴力。

脚注

[1] 约瑟夫·科尔森,《房角石圣经注释—约书亚记》,侯春彦译(香港:恩道书房出版有限公司,2016),导论部分。

[2] 刘光启,《约书亚记反思》,(香港:浸宣出版社,2018),87页。

[3] 赖建国,《申命记析读》,(香港:基道书楼,2019),152页。

[4] J. Gordon McConville and Stephen N. Williams,《THOC-Joshua》,(USA:Eerdmans,2010),P20.

[5] 丹尼尔·布洛克,《恩典的得胜》,史佑名译(英国:贤理璀雅出版社,预计2023),第十三章。

[6] C.S.cowles,《show them no mercy》,(USA:Eerdmans,2003),106页

[7] 夏德黎《圣道圣经注释—利未记》,史佑名译(英国:贤理出版社,预计2023),第十八章注释部分。

[8] 莱特,《上帝子民的伦理学》,谭达峰译(台湾:校园书房出版社,2015),95页。

[9]  刘光启,《约书亚记反思》,92页。

[10] 夏德黎,《圣道圣经注释—利未记》,第二十六章部分。

[11] 丹尼尔·布洛克,《恩典的得胜》,第十三章。

[12] C.S.cowles,《show them no mercy》,(USA:Eerdmans,2003),108页

[13] 所谓闯入就是已然实现的末世论的预先叙述,即终末圆满的内容闯入了普遍恩典的时期,这些闯入的内容指向了终末的审判和将来的世代,而且这只是后来实体的影子,并非是终末的完全应验。

[14] Meredith G. Kline,《kingdom prologue:Genesis foundations for a covenantal worldview》,(USA:Wipf and Stock,2006)206.

[15] 同上。

[16] 赖建国,《申命记析读》,153页。

[17] 丹尼尔·布洛克,《恩典的得胜》,第十三章。

[18] 丹尼尔·布洛克,《恩典的得胜》,第十三章。

[19] C.S.cowles,《show them no mercy》,(USA:Eerdmans,2003),120页

[20] 丹尼尔·布洛克,《恩典的得胜》,第十三章。

[21] 毕尔,《新约的圣经神学》,陈志文译(美国:麦种传道会,2018),1141页。

[22] Meredith G. Kline,《kingdom prologue:Genesis foundations for a covenantal worldview》,p230.

[23] Tremper longman III and Daniel G. Reid,《God is a warrior》,(usa:zondervan,1991),P89.

[24] Tremper longman III and Daniel G. Reid,《God is a warrior》,P75.

[25] Tremper longman III and Daniel G. Reid,《God is a warrior》,P82.

[26] 迈克尔·威尔金斯,《国际释经应用—马太福音》,古志薇,陈秀媚译(香港:汉语圣经协会,2016),277.

[27] 欧文·路茨尔,《希特勒的十字架》,张大军译(北京:团结出版社,2012),80页。

[28] 朋霍费尔,《伦理学》,胡其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64页。

[29] 朋霍费尔,《伦理学》,151-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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