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用户您尚未登录,还不赶紧

我不许女人讲道?——从提前二9-15的解经来看女性的讲道和教导事奉

作者 : 作者:史佑名
2022-09-06
分享:

引言

在几年前,笔者在与某间教会的牧者进行交通时,对方问过笔者是否支持女性讲道。当时笔者并没有直接说明观点,而是话锋一转问那位牧者是怎样看待这个议题的。他当时斩钉截铁地回答到:我们教会根据《提摩太前书》二11-12的教导,不允许女性参与讲道和教导的事奉。这位牧者的回答似乎折射出了国内教会对女性讲道和教导事奉的普遍看法,当然在欧美国家也会有这种看法。但是,这种观点是否符合保罗的教导呢?很多教会各持己见。但大家会发现,教会内部对《提摩太前书》二章11-12节有不同的解读,因此对女性是否能够参与讲道和教导事奉存在很多不同的观点。从这个角度也不难看出《提摩太前书》二章11-12的教导没有那么简单,从解经层面上讲,这段经文是令人棘手的。如果教会或基督徒个人宣传自己是高举圣经的话,那么就应当从正确的解经出发来看待“女性的讲道和教导事奉”。在开始分析《提摩太前书》二章11-15的解经,以及从整全的圣经框架来看待女性的讲道和教导事奉之前,笔者要先梳理一下教会内部对女性事奉,尤其是讲道和教导事奉的观点。

一、教会内部所流行的对女性讲道和教导事奉的观点

1、不许女性讲道,只要沉静。传统上的教会,根据《哥林多前书》十一2-16和十四34-37,以及《提摩太前书》二8-15指出,保罗关于“女性只管沉默,要顺服男人,不许讲道教导”的指示均出现在这三段经文中,所以圣经教导的是“女性要安静,在教会中顺服男性的带领,并且二者都要遵守神的规矩行事”。他们还指出“因为在伊甸园中,夏娃受了诱惑,显明夏娃(或女性)的理解力比男性要差,女人容易受诱惑,所以就构成了某种的限制,导致女性不能做教导的事奉”。他们进一步说到,正因为两性之间确实存在差异,这就构成了我们的观点和践行此观点的依据。如果男性和女性要重蹈亚当和夏娃的覆辙,也就是彼此在地位和职能上互相调换时,不妨去回想一下伊甸园中所发生的灾祸。1

2、平等观——男女平等地事奉。支持者认为神在不同时代中都兴起了女性来参与事奉,女性更在圣经的救赎历史中大展拳脚,所以女性可以和男性一样平等地参与事奉。其实,福音派的学者马歇尔,早在1984年就借着圣经诠释来支持妇女平等的事奉。并且他根据圣经指出,在福音书中,妇女们敬虔的表现备受耶稣称赞;《使徒行传》也出现了妇女事奉的身影。并且从全面的保罗的教导来看,他是支持男女在神面前平等的。马歇尔还进一步说明“女人要顺服”的教导是指信主的妇女要顺服未信的丈夫以便引导对方归主。这位福音派学者也说到,根据新约背景来看,早期教会的女性虽然在神面前是平等的,有服侍的自由,但女人要因着当时的文化氛围,保持安静的气质。但无论如何女性可以自由平等地参与教会的讲道事奉。2

3、多元事奉观。简单来讲,这种观点认为,保罗提出“女性要沉静顺服,不许讲道”的指示,是因为当时教会所处的社会环境对女性抛头露面存在偏见,女性在教会里面进行教导和发言,会引起道德问题,从而使教会和主蒙羞,所以保罗为了避免阻拦当时的人们接受基督的福音,就限制女性的公共活动。支持这种事奉观的人士认为,保罗的教导暗示了男性和女性在教会中的行为或事工要依照当时的习俗和特殊的情况,进行有限度的调整或限制。无论男女,他们在基督里都是平等的,但不能忽略两性之间的差距。因此,支持这种观点的人士会认为,现代社会早已进入到了男女平权的时代,女性可以顶起半边天,如果拦阻女性参与教导或其他的事奉,反而会拦阻当代人接受福音。

4、女性主义的事奉观。持女性主义神学观的人士认为保罗将“递减式的等级制度”即神-基督-男性-女性(依次递减)引入到了基督教的信息和教会敬拜中。而且她们还认为后保罗书信(尤其是教牧书信)的“家庭规范”进一步发展了这个观点,保罗其实在劝告基督徒要去“热爱父权制的管制”,所以这导致了女性的领导权被逐渐地排除出去。从女性主义支持者的角度来看,福音书中所记载的跟随耶稣的女性,才是以真正的使徒面貌出现在耶稣受难的叙事中的使徒,她们才是耶稣真正的跟随者,她们知道自己的使命不是去统治,也不为了君王般的荣耀,而是“服侍”,因此这些妇女是真正的基督徒牧者。4

5、男女互补的事奉观。持这种观点的人士认为,神分别创造了男女,虽然男女在神面前是平等的,但角色却有分别,要在功能上互补不足。互补观还分为温和与极端两派,温和派不许女性在全教会性的联合聚会中讲道,但允许教导女性以及男女彼此教导学习,只是拒绝女性被按牧,治理教会。极端派主张,女性要沉静顺服,不可教导男性,但是可以教导女性,极端派的底线是女性不可做管理层的领袖。5

二、从解经的角度看《提摩太前书》二11-15

《提摩太前书》的这段经文聚焦于教会内部的所有女性,因为保罗用一种总括性的称谓即“女人/妻子”来称呼女性。保罗在此所教导内容的原则,是和前面关于“男人/丈夫”(二8)的经文一样,是在教导一种针对男性与女性的总括性原则。而不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保罗在教会内部宣传一种以“父权制”的思维来管理教会女性的概念。倘若将第9-15节和上文的第1-8节连起来看,读者们会发现这段经文所讨论的内容是与“教会集体性的敬拜”相关。因为第1-7节讨论的是,作为集体性的教会子民应当在敬拜中有怎样合宜的行为,而到了第8-15节,经文从“男性和女性”的两个方面,来探讨在教会敬拜中男女基督徒应该尽的本分。

曾思瀚指出了第1-15节之间的关系,在第8节中有一个连接词“因此”(οὖν)在和合本中并没有将它翻译出来,而第9节(关于女性的论述开头)也出现了连接词“又”,6所以保罗借用这种文学修辞很清晰地将这一段经文衔接在了一起,而不至于让人感觉到散乱。如果聚焦于8-15节对男女的教导来看,保罗教导男性的原则和对教导女性的原则并无二致。因为保罗教导男性要“无忿怒,无争论”,忿怒指的是情绪上的一种波动,而争论有可能指的是一种因异端的教导而在教会内部产生的争论和分裂。7随后的“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这种祷告的姿势则表明,男性要在各种公众的敬拜聚会中保持庄严的态度来参与敬拜,并且由于手是人类行使日常活动的媒介,所以也暗示男性要在敬拜和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全人(包括心思意念和举手投足)都保持圣洁。8

在教导完男性之后,保罗开始在第9-15节教导女性。正如笔者在前面所指出的,第9节的“又”暗示了保罗教导的一致性,即教导男性和女性“在公众敬拜聚会中应保持庄严端庄的态度,举止来参与敬拜”,同时又像教导男人那样,教导女人应当在日常生活中怎样行事。保罗在此要求的“廉耻,自守”是指“自重的荣誉感,自我克制”的内在美德,而“女性以正派衣裳….不以编发.....为装饰”其实是教导女性不应穿着暴露且华丽的衣服,避免使人联想到“这名参与敬拜的女性是不检点的女性”,因为在古罗马时代这样穿着的女性不仅会彰显其财富,另外从事性服务的或生活不检点的女性也会如此穿着。9接下来,第10节所论述的“善行”自然而然地重新定义了女性合宜的装饰,即内在的美好品格和外在美好行为是女性合宜的装饰。所以保罗强调了女性的内在品格以及外在的举止都应当保持端庄体面,避免使人感觉到有失圣徒的体统。

从结构来看,第9-15节始终在讨论女性如何建立“自守”的美德(第9节,第15节均出现了“自守”)。所以第11-12节自然没有脱离保罗论述的框架,而且这两节经文是一种交叉结构:

A.女人要沉静(11节a)

B、要学道,一味的顺服(11节b)

B` 不许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12节a)

A.只要沉静(12节b)

第11和第12节出现的“沉静”,不是指“不许女性在公众敬拜场合说话”,假如按照这种方式理解的话,女性在教会中参与敬拜发出声音,就是在犯罪。保罗不是不许女性在教会中说话,而是呼应了本章的第2节,平安无事地度日(新普及译本为“和平安宁”),保罗强调的是没有冲突的敬拜。10笔者认为这种教导其实对应了保罗对男性的教导,因为第8节保罗以负面的角度教导男性要避免冲突、纷争,而对女性的教导则体现了正面的角度要“和平安宁”从而避免冲突。但是保罗为什么强调在教会中要避免冲突呢?也许在当地的教会出现了一种鼓吹“过度的末世论”以及宣传“女性解放的罗马新女性文化”的异端。可以从保罗在本卷书中,鼓励女性扮演好“生儿育女的家庭角色”(五14),以及批判假教师禁止嫁娶(四3)的教导中找到蛛丝马迹。也许保罗让女性保持沉静是为了让她们对正统的教会牧者保持尊重的态度,11 避免女性和男性之间造成“争吵”(第8节教导男性要“无争论”)避免酿成教会的冲突,干扰正常秩序的敬拜。而且鲍维均也指出,保罗在一20提到了生出事端的许米乃和亚历山大已经被逐出教会了,所以保罗针对教会中所出现的异端学说提出了一系列的教导。可想这段经文并非只针对女性,而是针对全体的教会成员作出“莫生事端,要和平安宁”的教导。12

后面保罗提到“学道,一味的顺服,不许讲道,也不许辖管男人”,这其实是一种平行的结构,也就是从两个角度来讲同一件事。从正面的角度指出“女人要学道,一味的顺服。”这是指女人要学习教会正统教师教导的真道,并且要顺服真道即愿意接受真理的引导,“一味顺服”的心是学习真道的基础,并且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四32-33也教导说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13后面的“不许女人讲道”(和合本翻译的不够准确),有些学者指出这句话要被翻译为“我现在不许女人教导人”。这或许是指,因为当时教会中的女性受到了异端学说的影响,所以保罗避免让受到异端影响的女性,在教会中传播异端思想,并避免让人误以为这些穿着华丽且暴露的(前面保罗所禁止的事)从事教导的女性,是一群性放纵的“新女性”。14如果保罗一刀切地认为,女性在什么场合都不可以做教导的事奉的话,那么他的教导就应该始终如一。

可是《提多书》二3中保罗又让年长的妇人用善道教训人,15如果人们要支持“保罗不许女人讲道或教导人”,那么就要承认圣经有自相矛盾的地方,或是保罗自打嘴巴。之后,在第12b节的经文,保罗不许女人辖管男人,此处的“辖管”应该被理解为“不当的行使权柄或是弄权”16,这是一种负面的说法。将这个说法和第11-12节的内容连起来就是,“保罗要求女性学习真道,做和平安宁的人,避免接受异端的教导并传播异端的说法,或趁此机会制造教会的纷争,掌握话语权和教会治理权,以此不当地弄权操控男性。”并且笔者前面讲到,第12节的末尾也出现了“只要沉静”,而这个措辞指的是要和平安宁,这种和平安宁的态度和制造纷争,弄权操控男性的女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17并且“只要沉静”也与保罗在前面所要求的女性要自守克制的美德相符,也与对男性的要求如出一辙。

后面的第13-15节是在反驳流行于当时教会的异端思想,并且第14节指出,是女人先“被引诱”(新汉语译本为受骗)。这暗示了当时教会的女性受到了鼓吹“过度末世论”和“女性解放的罗马新女性文化”的异端的欺骗,18而且这种异端也会引诱女性进行“角色调换”致使女性弄权操控男性。19所以保罗在第13-14节先强调了创造的顺序:先是亚当后是夏娃被造,然后又强调了堕落的顺序:先是夏娃后是亚当堕落。这种顺序反驳了流行于当时亚细亚地区的宗教文化,在以弗所,敬拜亚底米女神最为流行,他们传说亚底米女神最先出生,她的地位高于她的弟兄以及其他的男性神明,之后她嫁给了一名男性,而且当地还流行敬拜其他的女神。20所以保罗借此提醒教会不应该高举夏娃,将其当成女神,从而致使教会陷入到贬低男性而高举女性的错谬之中。21

第15节是比较令人费解的经文,为什么“女人若常存……就必在生产上得救?”,其实如果将这段话和第13和第14节视为一个整体就会比较好理解。因为前面指出了“创造的顺序”和“堕落的顺序”,但是这两个顺序还无法完全涵盖《创世记》第二至三章亚当和夏娃所经历的事件。亚当和夏娃在堕落后经历到的最大的事件就是神应许女人要透过生育而击败蛇的后裔。亚当和夏娃践行生育的使命会带来弥赛亚的救赎,这里的“生产上的得救”是被动式的语态,即暗示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所拯救,所以很可能就表示“女人的后裔—耶稣”的降生所带来的拯救,22再加上“就必在生产上得救”的前面,保罗教导女性要持守“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将这段话连起来理解就是:当信耶稣的女性在生活和敬拜中,活出美好的生命并保持圣洁自守,克制,不违背教会秩序时,那么就可以显明她是在耶稣里被拯救的人。曾思瀚也指出保罗所列举的“信心,爱心和圣洁自守”是保罗在二10所指出的女性的善行,拥有此善行的女性,正与敬畏神的女性的身份相符,并且“信心和爱心”也是一14所指出的“所有在基督里的信徒,应有的品格”。23

从解经的层面来看,这段经文并不像很多人武断地认为那样,保罗在倡导一种教会的“父权制”,打压女性在教会中的自由或贬低女性的事奉价值。反而保罗在此反对的是那些倡导异端学说的女性,并强调无论男性和女性都应该和平安宁,不应扰乱敬拜秩序,惹事生非。而且保罗鼓励当时教会的女性“沉静学道”,在当时罗马时代,妇女接受文化教育是件少见的事。所以保罗不许女人教导人,是为了防止她们教导异端思想,也小心地保护教会中的女性避免受到世人的流言蜚语的中伤和误解。所以这段经文不是在教导女人不可从事教导的事奉,而是与警戒教会要防备异端思想,维护教会的和平安宁有关。

三、从圣经的脉络来看女性的讲道事奉

如果人们认为圣经也教导了“父权的思想”或将女性视为男性的一种附属品的话,那么存这种想法的人就是误读了圣经。虽然不可否认的是,圣经中确实记载了男性虐待或者剥削女性的场景,例如亚当和夏娃犯罪之后,并没有承担起身为丈夫的责任,而是将责任全都推卸给了他的妻子夏娃,或是亚伯拉罕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而谎称他的妻子撒拉为他的妹子(创二十2),以及犹大将女性视为泄欲工具(创三十八15-18)。另外,《士师记》的故事中,利未人将他的妾切成十二个块子。这都显示出了人性的阴暗面以及男性将女性物化的思维。但是,要注意的是,将这些情节叙述出来不是将此当作金科玉律,而是透过这些阴暗的情节传达出圣经作者的写作意图,甚至经文挑战了当时社会男性至上的文化,披露了全人类被罪恶腐蚀的现象,这些故事情节需要从完整的叙事脉络中进行解读。

其实,圣经从一开始就指出了女性受造的目的,不是要作为男性的附属品,或是家庭的财产。《创世记》二18记载了神给亚当创造了一个配偶来帮助(新汉语译本为对应的帮手)他。在华人的文化中,可能会认为这种帮助亚当的配偶,在地位上要比亚当低。但是在圣经中有时候神会称之为帮助者或帮手,古近东文化/圣经认为“地位高的人/神,要帮助地位较低的人”,所以旧约学者通常会建议二18的“配偶”应被翻译为”对应的伙伴”。24而且有意思的是,当神委派亚当作为管理受造界的摄政王的时候,亚当就给所有的活物起名,在古近东文化中给人/物起名是一个人对某人或某物行使权柄的象征。但是当神创造出来夏娃的时候,亚当并没有给她起名;反而在人类堕落后,亚当才为那女人起名为夏娃。从这段经文就可以看出女性和男性在地位上没有从属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关系,相互辖制是堕落后产生的局面。

《利未记》十九3要求“各人要孝敬父母”,中文翻译将父亲摆在前面。但在原文中,母亲排在父亲的前面,表明在圣经的作者看来,女人的地位并不比男人低。而且但以理·布洛克在《恩典的得胜》一书,讨论“《申命记》中的男性和女性的家庭地位”的部分中指出,圣经是以“以男性为中心”的角度来看待女性的。但是十诫和《申命记》的诸多条例诫命都强调了“男性身为一家之主的责任”,家主要给女性,要给家庭的成员(包括儿女,仆婢,寄居的外邦人,牲畜)带来关怀和保护,而不是剥削利用和欺凌,而且这种责任也要延伸到家庭以外的社会边缘人群当中(孤儿,寡妇,外邦人)。另外《出埃及记》中记载了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是一名先知(出十五20)。先知在旧约中的角色是作为神的使者,代表神讲话,传递神的心意,根据圣约宣告神的审判与拯救。25

相比于《出埃及记》简略性地提及女先知,后面的《士师记》则花了较多篇幅描述了一位名叫底波拉的女性。这名女性不仅是位女先知,而且圣经还将她称之为士师(士四4),而士师是施行统治,管理,建立秩序的人物。在当时的以色列社会中,由于男性士师的软弱,悖逆圣约,惧怕外敌,从而导致女先知/士师的兴起。虽然这个特殊的事件并不具有规范性,但是也侧面反映出来,女性能够行使先知的恩赐或职分,传讲神的心意,并担任士师。另外在旧约士师以后的时期一直到耶稣的时代,以色列中间不时就会有女先知的产生。并且在路加的叙事中,出现了女性受圣灵感动说预言的事件,这也表明当圣灵降临,启动末世时,男性和女性都有平等事奉的机会,26神并没有制止女性作为神话语的出口。在新约的教会中虽然没有了先知的职分,但还有先知的功能存在,讲道教导在新约使徒看来仍是在执行先知的功能。在《哥林多前书》十一4-5节记载了男人祷告或讲道时不需要蒙头,女人在祷告或讲道时需要蒙头,而这里所使用的讲道一词指的是“宣讲神的信息/启示或说预言”,27保罗在这里所指出女性要蒙头,是因为当时女人不能以蓬头散发的形象出现,如果女性以此形象出现就会产生羞辱。所以保罗要求女性蒙头(头上要有遮盖),这种蒙头的行为是和当时的荣辱文化有关。28经文也从侧面表明了,神按着自己的心意将这种代表神讲话,传递神旨意的属灵恩赐,赐给了教会中的信徒,而不分性别,种族,知识和地位(林前十二11)。29

值得注意的是,《哥林多前书》十六19提到亚居拉和百基拉这夫妇二人的名字,并且在《使徒行传》和《罗马书》以及《提摩太后书》中均有提及。但唯独在此以及《使徒行传》十八2初次介绍的时候,将丈夫亚居拉的名字摆在妻子百基拉的前面,其余的书卷都是将妻子百基拉摆在丈夫的前面。也许《哥林多前书》这样排列和《哥林多前书》十一8-11所讨论的问题有关,简单来讲男在前女在后可能和男女受造的顺序有关,却跟男尊女卑的地位无关,因为正如鲍维均指出的在古代近东文化中,最后受造的才是创造的高峰。30保罗在其他书信中将百基拉摆在前面是为了尊重,突显这位与保罗一起服侍过教会,发挥极大影响力的女性。31

总结

从理想化的角度来讲,男性和女性都能在教会中平等地参与事奉。因为基督的到来逆转了受罪恶影响的文化,让信徒都能平等地参与耶稣群体的事奉。比如福音书中记载了,耶稣接纳妓女、税吏。《使徒行传》当中也表明,祂拣选了不被接纳的埃塞俄比亚的太监。耶稣基督建造了一个全新的群体,不受种族,社会阶级,和性别的限制。神从始至终都给女性机会来参与事奉,在旧约也提供了让女性参与敬拜的条例,女性也有享受“男性家主”保护的权利。但鉴于保罗会根据当时的社会处境来教导男性和女性,所以教会也应该针对当地的文化处境进行微调,这样做是出于维护教会的群体,有利于传福音,而不是出于惧怕人或者是受外邦文化的影响。

例如,在深受穆斯林文化影响的社会中,公然让女性抛头露面,甚至在一群男性中间讲道,势必会遭受到当地人的仇视甚至是暴力攻击。所以在那种处境中,明智的办法就是让女性独自教导女性,或者干脆让女性退居幕后,这是出于保护教会成员,传福音的考量。在一个相对自由开放,对女性友好,甚至宣传女性也能顶起半边天的社会中,就无须害怕女性讲道是否会遭受到攻击,反而应该多多地鼓励女性接受神学培训,让她们发现自己的恩赐,来参与教会的事奉,这样才符合圣经的精神。故此,要根据各人的恩赐来寻找适合他们的事奉岗位。不能因为现代社会主流提倡女性独立,认可女性能参与讲道,就把本身没有讲道和教导恩赐的女性硬性安排到讲道和教导事奉的位置上。

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恩赐。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十二11-13)。圣经中所提及的“女性讲道或其他伦理性的问题”,是出于对当时处境的考量,而不是铁板一块。教会应当根据当时的背景,结合圣经的总原则,对经文加以解释和运用。若非如此就会落入律法主义或者是僵硬的教条主义中。而且,事奉是让事奉的人做仆人,而不是去管辖/操控他人。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当他们渴慕善工,想要做神和众人的仆人时也不应该禁止,应该分辨清楚他们身上的恩赐,成全圣徒。

注释:

1邦妮代尔·柯楼士、罗伯·柯楼士,《女人与事奉:四种观点》,任孝琦译(台湾:华神出版社,1999),33。

2 I.Howard Marshall ,《ICC: Pastoral Epistles》.(Edinburgh: Bloomsbury T&T Clark .2000),471。

3邦妮代尔·柯楼士、罗伯·柯楼士,《女人与事奉:四种观点》,152。

4詹姆斯·利文斯顿、弗兰西斯·费奥伦查《现代基督教思想》,何光沪、高师宁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4),775。

5李日堂,《系统神学:教会论》,257。

6曾思瀚,《提多书、提摩太前书析读》,曾景恒(香港:基道书楼,2013),226。

7唐书礼,《麦种圣经注释-提摩太与提多书信注释》,潘秋松等译(美国:麦种传道会,2008),275。

8George.W.Knight III,《NIGTC-pastoral epistles》,(usa:Eedmans,1992),115.

9同上。

10曾思瀚,《提多书、提摩太前书析读》,228。

11唐书礼,《麦种圣经注释-提摩太与提多书信注释》,291。

12鲍维均,《颠覆现实的教会论》,(香港:天道书楼,2018),160。

13琳达·贝尔维尔,《房角石-提摩太前书注释》,郑小梅、史建强译(香港:恩道出版社,2020),100。

14唐书礼,《麦种圣经注释-提摩太与提多书信注释》,297。

15同上。

16同上。

17同上。

18鲍维均,《颠覆现实的教会论》,161。

19唐书礼,《麦种圣经注释-提摩太与提多书信注释》,294。

20曾思瀚,《提多书、提摩太前书析读》,238页。

21鲍维均,《俗世洪流中的坚信》,(香港:天道书楼,2018),189。

22George.W.Knight III,《NIGTC-pastoral epistles》,143。

23曾思瀚,《提多书、提摩太前书析读》,239。

24约翰·华尔顿,《国际释经应用-创世记》,吴伟强译(香港:汉语圣经协会,2015),195。

25威廉·范甘麦伦,《旧约先知书概论》,汤定民、戎翰(美国:麦种传道会,2013),70。

26鲍维均,《颠覆现实的教会论》,163。

27鲍尔主编《新约及早期基督教文献希腊文大词典》,麦启新主编,麦陈惠惠、麦启新译(香港:汉语圣经协会,2009),1353。

28戈登·费依,《麦种圣经注释-哥林多前书》,陈志文译,(美国:麦种传道会,2020),768。

29威廉·贝克,《房角石圣经注释-哥林多前书》,崔晓雄,(香港:恩道书房,2018),250。

30鲍维均,《俗世洪流中的坚信》,185。

31威廉·贝克,《房角石圣经注释-哥林多前书》,379。


评论0

    关键词
    分类 +More
    阅读排行
    • 今日中国,有多少变了味的基督徒?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基督教发展迅猛,有人估计目前中国的基督徒有一个亿,也有人说是8000万,也有保守估计的,说有3000万,其实不管有多少,数量不是问题,质量才是生命线。......
    • 《圣经》和《古兰经》中的先知

      “先知”是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所构成的三大一神教系统的核心概念之一。本文通过对三大一神教先知观的比较,以及对《圣经》、《古兰经》中相对应的先知的介绍,初步探讨了三大一神教先知观的联系与区别。......
    • 韩国来华膜拜团体新天地教会在沪传播研究:2002-2018

      发源于韩国的膜拜团体“新天地”目前在全球发展迅猛,已遍及包括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在内的75个国家和地区。据不完全统计,该膜拜团体的各支派自上世纪90年代零星传入我国境内以后,发展成规模的地区分会已超过251个,其中中国大陆的安德烈支派和雅各支派下属省市区县的“新天地”分会总数已超过100个,占到了40%,所控制的人员数量已超过5万,包括各级骨干、所谓圣徒、洗脑班受害群众等。......
    • 倪柝声思想的特点和贡献

      以过学界对倪柝声的思想和地方教会有不同角度的研究,但缺少完整系统的梳理,笔者通过比较和分析倪柝声的著述及地方教会的教牧模式,总结并挖掘出倪柝声思想的特点和贡献。......
    • 华人基督徒离教原因分析

      本文收集了65位基督徒发布在ex-Christian.hk网站上的离教见证文本, 并对文本进行了内容分析。研究发现,基督徒离教原因可分为四类:教会等级制森严与纪律严苛;个体自由与选择受限;对旧约中的上帝和基督教教义的疑惑;以及对教会团契人际环境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