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路易斯(1898-1963),20世纪伟大的文学家、哲学家、基督教护教家,他拥有深刻的思想洞见。他的代表作品如《纳尼亚传奇》《返璞归真》《魔鬼家书》《四种爱》等在英文世界广为流传,因而也被英国骄傲地称为“最伟大的牛津人”。阅读路易斯的作品不知不觉就会被他生动的语言所影响,《痛苦的奥秘》是我阅读的第一本路易斯的作品,不过我在此要探讨的并不全是关于路易斯的苦难观,因此不采用他关于苦难奥秘的逻辑,而是从自由意志的两面性展开关于人类罪恶与救赎问题的剖析。
稍有良知的人都无法接受这个已经存在的事实:客观世界存在着种种罪恶问题,贪婪、邪淫、暴力、战争、恐怖······每一天都在发生,到底恶是怎么来的?让我们透过路易斯的视角一同去追寻。
罪恶起源问题须先从伊甸园创造故事谈起, 路易斯假想了一个苏格拉底式的神话故事进行描述:上帝经过漫长岁月创造了具有上帝形象的人,就如圣经上所记载的:“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就是照着神的样式造了人。”[1]别于其它受造物,唯独人拥有对自我的完全意识,完全意识使人能认识自己并拥有善恶的理性判断能力,以及对时间、历史的概念。拥有对自我完全意识的人起初是愿意完全顺服神,这也是上帝创造人类的目的,作为回报上帝也将存在、能力、喜乐赏赐予人,路易斯称之为“出乎意料之事”[2]。与上帝良好的关系也使得人与其它非理性造物和谐共处,人不仅可以完全控制自我而且还能控制其它被造物,成为它们感受上帝恩典的媒介。可以说伊甸园中的人类是幸福的。
拥有对自我完全意识的人类拥有着绝对自由,享有着别于其它被造物的崇高地位,不过自由意志具有两面性,选择顺服神的同时也可能选择背叛神,受奥古斯丁的影响路易斯将人堕落的根源放在了人对自由意志滥用上,就是人选择背叛上帝。也许对上帝来说这一创造反应了祂“创造本质中的‘弱点’”[3]。这一“弱点”使人堕落成为可能,就如潘能伯格所说:人类作为被造本体具有脆弱性和不完全性,为了反抗有限性的限制,人从上帝给予的独立走向激进的独立,结果很容易堕落。[4]但对上帝来说这一风险值得一冒,试想“一个机器人的世界,造物在其中像机器一样机械地行动的世界几乎不值得一造。上帝为他高级造物设计的幸福,是在极度爱与喜悦中自由主动地与他彼此联合······人要得到这种幸福就必须自由。”[5]对上帝来说,一个自由的理性存在的世界比一个机械人的世界或者一个没有理性的被造物存在的世界更有价值。
一个来自魔鬼的声音对人说人可以“像神一样”依靠自己的能力成为自己的主人,并且可以为自己发明一种在上帝之外的幸福。按照《天主教教理》所诠释的“像神一样”意味着“不要天主,超越天主,不从天主”。[6]为了“像神一样”人类误用了自由意志选择了背叛上帝,让自己成为自己的偶像,尽管“像神一样”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人都执意去冒险。背叛上帝的结果就是罪进入了世界,人也失去了创造之初上帝所赐予本我中的善,也就是说“人不能成为上帝要我们成为的存在,不能够成就上帝为人设计的计划。”[7]
上帝希望人完全顺服祂以致于幸福,但人拒绝了,善的缺失产生了罪。背叛上帝使得人与存在本源也就是造物主上帝分隔,与其它受造物的和谐关系也被破坏。人不再像过去那样对自我生命有完全的主权,反受制于自然的法则——自然规律和外在环境。“人的灵便从人性的主人沦为肉体中的寄宿者,甚至沦为肉体的囚徒。”[8]人的灵魂被充满自我的肉欲所扰乱,不断与上帝分离,活在罪恶的网罗之中。最终就像神预先所警告抗命的后果:“你本是尘土,仍要归回尘土。”[9]死亡从此进入了人类世界。
在路易斯看来起初人类犯的罪使得所有人都有了罪,因为误用自由意志是每个拥有自由意志的人类都有可能犯的错。就人的本性而言,每个人在亚当里就像是一个联合体,藉着这种人类联合,所有人都有份于亚当的罪。[10]路易斯的原话说:“它是每个人生命中的堕落,是每个人生命每一天的堕落,是所有具体罪恶背后根本的罪——原罪。” [11] 保罗在《罗马书》中提到:“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12]经文中“于是”希腊文是 hutos,意为“因此、如此”之意就是经由亚当的罪,“所有的人都犯了罪”的意思是神认为在亚当不顺服的时候,我们所有人都如同犯了罪一样。[13]综上所述,我们在亚当里都犯了罪。
至于原罪的传递,路易斯认为是藉着繁殖在人类后世一代一代的延续。这一遗传有别于进化论者所认为的人类是无可避免的遗传了祖先的邪恶基因导致后天变异、进化,而是形成一个新的人类种群——这种群不是上帝的受造之物,而是罪恶的孽子。此外人的这一改变绝不是一种新习惯的养成,而是自身组成的巨大改变,是构成人组成部分内在的颠覆性的改变(radical alteration)。[14]原罪不是不幸,仿佛人生的一场意外,原罪是人的本性,是一个已成的事实。所以,当大卫在回顾其一生,了解到自己生命开始就是有罪时不得不感慨唱出:“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15]
人的背叛是否意味着人类完全堕落以致于失去了自由意志中择善的可能呢?有些观点认为人完全的堕落,人类的自由已经被原罪所毁灭;每个人所承受的罪的倾向与恶相同,已然成为人不能克服的邪情私欲。路易斯对这一观点持以否定,因为从逻辑层面如果人完全堕落,就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堕落;从经验层面人类本性中具有许多良善的成分。[16]所以堕落后人的本性仍然有自由并且还能做出正确选择。不过在超越性的层面,人依然还是受制于肉体,不由自主的停止选择满足自我的倾向,行出各样的邪恶。天主教传统也认为人并非完全堕落,“原罪虽是人人固有,但在亚当的任何子孙身上,原罪都没有本罪的特性。它在于缺乏原始的圣德和义德······它只是在自己本性的力量上受到损害,要受无知、痛苦和死亡权力的困扰,而且倾向于罪恶(这种对邪恶的倾向称为‘私欲偏情’)。”[17]
人堕落的本性使得人时常背叛上帝选择满足自我的欲望,制造了各样的灾难,虐待、刑罚、战争、剥削、杀戮……带给世界无尽的痛苦。路易斯认为人越是自我就越无法察觉到自我本性中的堕落。为了掩盖本性中的堕落人常虚假地冠以各样美名,骄傲的活在一个“唐吉歌德式的幻想世界”[18]中。就像性虐待狂与性受虐狂为了追求性带来的激情,双方以变向扭曲的残暴手段对彼此施以虐待。在旁人看其行为极其邪恶,但是对于陶醉在自我欲望中当事人却是毫无所觉,甚至歌颂性虐待的方式奇妙伟大并加以普推。
极端自我的人除了察觉不到自己的败坏之外也无法察觉世界的败坏,无知的将这败坏的世界当作是一个正常的世界,“全人类就像一个邪恶的小圈落,一间糟糕透顶的中学,或是一群糟糕透顶的人,在这个小圈落里,起码的道德被视为英雄式的美德,十足的败坏被视作情有可原的缺点。”[19]无法察觉到自己堕落本性的人只能生活在一个以谎言编织的虚幻世界中继续行恶。
路易斯秉承教会传统认为起初上帝创造的人与世界是美好,这世界之所以有邪恶是由于堕落的人为了满足自我扭曲了善,以致善的缺失形成了恶。举例来说人类拥有美好的自然之爱——情爱、物爱、友爱、爱情,人渴望拥有自然之爱,也渴望给予自然之爱,因着自然之爱与神的爱相似有其光辉一面,使人可以透过自然之爱预尝到上帝丰盛的慈爱。这也是上帝在祂爱里创造自然之爱的原因所在。然而人若仅为了满足一己之爱忽略被爱的一方,甚至取代对上帝的爱,那么这样的自然之爱就沦为了恶,就如路易斯另一本名著《四种爱》中的反复提到:“爱一旦变成上帝,亦即沦为魔鬼”[20]。
现实生活中一些母亲本能地渴望给予孩子爱,但在给予过程中常没有考虑爱的方式是否有利于孩子,是不是孩子真正需要的。母亲们也以爱之名宠溺孩子,纵容孩子的错误行为,如果这样这份情爱已然扭曲成为孩子生命成长过程中的恶。当母亲将对孩子的情爱当作自己生命全部的意义,以致于完全排斥生命中除情爱之外其它的一切,甚至因爱生恨,如此的爱岂不扭曲成了令人偃息的恶。同理,从善的扭曲角度看,在人类历史中出现的大恶人及邪恶事件是多么相似。
罪恶的存在与上帝的全能有矛盾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对上帝全能的属性有正确的了解。路易斯是从逻辑层面来解析神的全能,在他看来上帝全能并非无所不能,上帝全能并不包括一切内在矛盾,在逻辑上不可能的事情,例如“上帝造一个圆的方,一块祂举不起来的石头”[21]。上帝的全能指的是内在可能符合逻辑的一切事情,“在句首冠以“上帝能”几个字并不能使无意义的词藻堆砌变得有意义······神并不比软弱的人类更有可能成就两件互相抵触的事;这并非因为神的能力受阻,而是因为没有意义的事终归没有意义”。[22]因此,以上所提关于上帝全能属性的疑问都是不符合逻辑的,不在神的全能范畴内。
既然神是从祂良善本性造了世界,那所造的一切包括拥有自由意志人也是良善的,虽然有选择的自由使恶成为了可能,但仍然在神的全能掌管中。虽然人类堕落败坏,但全能神依然掌管人类以及这世界,“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坐着为王;也和坐着为王,直到永远。”[23]“神的作为完全;祂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24]超越时间,其实在永恒之中祂就命定了罪要进入世界;即使祂不喜悦罪,但祂还是命定了罪的发生。”[25]
一切都在神永恒的计划中,“神在创世就设下了一个难题,就是要藉着这个充满自由主体的世界上演戏剧来彰显他的良善,尽管人背叛了他,但是这种背叛本身也是整台戏剧的一部分。”[26]虽然人的堕落,人性的邪恶破坏了开场时的美好,就如保罗所说:“罪恶在哪里显多,恩典也在哪里显多。”[27]上帝早已在永恒计划中将人的堕落连接基督的奇妙救赎。最后还要提一点假如人类不犯罪并不意味着这一剧幕就不辉煌。
不得不承认堕落的人极其自我、败坏、邪恶,但是在人进入终极堕落之前,出于神的恩典人还有悔改的机会。罪人要悔改就必须放弃堕落以来培养而成的自负和自我意志,这是非常艰难的,需要来自超越人之外被称为救赎的力量。在路易斯看来苦难是救赎的必要因素。苦难无疑是一种恶,没有人喜好苦难,所有人都想将其除去,然而上帝却使用它成为罪恶世界的“扬声器”[28]呼唤着人回转向上帝。
透过前文论述我们知道罪人总是假以各样美丽的词汇掩饰自己的邪恶,当人完全被自我所充满时是意识不到自己的邪恶。意识不到自己的邪恶,就不会为自己的邪恶感到羞耻。为了让人认清自我的本质,上帝以苦难的方式帮助人重拾羞耻感,即“我们用人性的软弱来解释自己的许多行为,但是,我们意识到自己某种行为解释不通,我们的朋友都不会做出这种丑事来,甚至像X先生那样十足的无赖也会为此感到羞愧,我们绝不敢把这种行为公之与众。”[29]
透过羞耻感罪使人意识到在面具背后的自己是多么的败坏。人有羞耻感是悔改的第一步,苦难叫人放下自我。就如那些慈母,除非上帝允许苦难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可能是以夺去她孩子生命的方式,她认识到自己丑陋,认识到她遭受的苦是上帝对她的惩罚。卡尔.巴特说:“上帝的天谴和审判,只不过是上帝恩典坚硬外壳,即异己的作品。”[30] 苦难的惩罚并不是上帝的目的,苦难只是一种工具,是一件可怕的工具:若不然无法打破人幻想的面具。
苦难最重要的作用帮助人回转到顺服上帝的路上,上帝利用苦难这一简单的恶(simple evil)来实现祂的救赎目的,从而产生复杂的善(complex good),就是由人接受苦难,愿意认罪悔改而实现的。[31]每当扬声器响起人必须做出选择,要么继续违背上帝走向终极背叛,要么调整自我转向神。当人选择做一个“放下武器的背叛者”[32] 意味着要经过一段痛苦的旅程。其实顺服本身就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为什么一定要是顺服方式?因为“除了顺服内容,顺服本身也是内在良善,这样才能扭转我们堕落的恶行,才能退回亚当踏出的错误舞步,才能重新归回上帝。”[33]上帝是内在良善的,所以他要求人也是内在善,尽管这过程是痛苦,正如《希伯来书》所言“因受苦难得以完全。”[34]
“唯有坏人才需要悔改,唯有好人才能够完美的悔改。人越坏,越需要悔改,也越不能悔改。唯有完美的人才能够完美的悔改,可是完美的人不需要悔改。”[35]世上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堕落的人想完全依靠自己本性悔改自救显然是不可能的,除非藉着完美的救赎者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在路易斯看来基督受罚并不是因为祂犯了什么罪,基督具有神性,祂不可能有罪。他的受罚不像斯多葛自杀以及武士道精神自杀为了满足自我的义及生命道德价值一样,他的死是为着全人类的殉道。按着基督全然圣洁本性祂抗拒一切罪恶,但因着对罪人的爱祂选择背负罪人一切的罪孽,“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36]为了救赎罪人基督必须以自己作为完全祭物;没有这个祭物,关系就不可能恢复。[37]这是一个基督教救赎教义的关键。
路易斯认为基督十字架的死亡是“苦难得以顺从”这一真理的最佳诠释,基督受苦是顺服天父上帝的旨意。基督的苦难不仅来自世人的咒骂、离弃,更重要的是来自所背负的全人类罪恶,在十字架上受苦达到极致之时,正是祂与上帝亲密关系被剥夺,在那一刻基督的苦痛“达到了超过人一切想象的边界;在那一刻,基督不仅失掉一切天然的帮助,就连他为之牺牲生命的父神也转眼不见他。尽管天父上帝离弃了他,他却丝毫不动摇将自己交给上帝。”[38]奥古斯丁说基督顺服背后动是“彰显上帝对罪人的爱。” [39]《圣经》多处经文也表达这样的意思:“他虽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40]因为“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41]“没有流血舍命,就没有赦免。”[42]
基督的顺服是罪人悔改顺服的榜样,“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祂的脚踪行。”[43]罪人获救的最佳途径就是效法基督,效法基督的路是一条苦路,这个苦不是因罪受苦,克服自我顺服上帝受的苦。不过因效法基督受的苦是有基督保护的,保罗在《希伯来书》中提到:“我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不在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44]路易斯也做了形象的比喻:“当我们试图书写那些复杂的字母时,上帝的手正握着我们的手,我们的作品不过是上帝的‘复制品’” [45]。
上帝就像父亲一样握着孩子的手一笔一划的写,看似孩子在写其实爱的父亲握着孩子的手在写。[46]这也是基督教道成肉身的一个奥秘,“因为他是人,所以他可以完全交出自己的意志,受苦,死亡;因为他是上帝,所以他能够完美地做到这点。”[47]所以当基督在罪人里面时罪人是可以和祂一样胜过罪恶,走出自我。当然并不是说都要像基督一样殉道,问题关键不是受怎样的苦才能够达到救赎的标准,而是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苦难悔改顺服上帝。[48]在路易斯看来如果愿意接受救恩,就是悔改走向正道,如果不愿意,基督所作的事只是一个疯子、魔鬼行径。
最后谈谈路易斯对人类的终极问题:天堂与地狱的观点。别于普救论者主张众末所有的人都得救,也别于特定救赎论者主张唯有被拣选者会得救,[49]路易斯的观点是只有选择相信基督的人能得救。因为前两个观点都跳过了时间直接看事情结局,从而排除了人的自由意志。然而对于时空之下的人都是有自由意志的,他们有权选择是否悔改相信基督,而跳开时间直视永恒,就不再看见可能性而只能看见真实。[50]
前文提到罪人就堕落本性所做出的选择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我,不在意别人,堕落的人“拒绝一切非自己拥有的东西”[51],结果就是死亡。在路易斯看来死亡终结了所有与自我联结的关系,与此同时也终结了人接受救恩的可能性。在路易斯看来一个完全满足人自我渴求的地方只有地狱,因为地狱中只有自我,地狱不是上帝强加给人的,而是完全自我的人所应得的结果。只要地狱中的灵魂有一丝的悔改就会离开地狱归回良善,但显然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地狱的灵魂是不愿意放弃自我,地狱中的灵魂是“乐意地将地狱之门从里面锁上”[52]。
对天堂的认识大多数人是将其看作现世快乐的延续,就像伟大的艺术作品、幸福的家庭确实带给人对天堂的憧憬。天堂确实是快乐的,只不过这种快乐不是功利性的,存在目的是为满足人自我的欲望。要满足自我欲望,地狱才是最终去处。在天堂只有上帝没有自我,只有清心的人才能见到上帝,也只有他们才盼望见到上帝。滤去自我欲望,人真正渴望的其实是美的本身,而所有真实的美好,必然连结真实的上帝,除了上帝以外一切都不是真实的。若是人不断摒弃自我,渐渐就能透过天堂的“影子”看到天堂本身,“直到无限接近,拥有时,你意识到这是自己一生都在追求的······只要人活着,它就在那里。如果我们失去了它,我们便失去了一切”[53]。天堂就是一切,就是真实,因为只有上帝才是是真实的。
天堂与地狱并不是一个线性时间上的延续,仿佛是今生结束之后又一个开始,人生的第二次的机会。在路易斯看来天堂地狱与线性历史时间相比是立体、多面的永恒。如果死亡后人还有第二次机会,但对于依然故我的人来说即便有一百次其结果还是一样,最后的终结总会到来,所以地狱是在永恒里的终结。路易斯选用了马太福音25:46;10:28;9:16;25:1-13来形容地狱,透过经文可以晓得对地狱描述离不开刑罚和毁灭这两个概念,进入地狱的灵魂免不了永恒刑罚,更为可怕的是毁灭、终止、缺失。
依据物质不灭的物理定律一样事物毁灭同时意味另一物的产生,但灵魂的毁灭后所留下的只是“剩余物——一个意志完全自我,相互对抗的罪形成的松散体”[54],或者说根本就不是一种存在。因为存在意味着还有自由意志在选择,地狱没有选择,作为一种完全的缺失的咒诅之灵根本没有任何意识晓得自己在地狱中,所以地狱中已经没有所谓灵魂的存在。地狱没有存在没有人性,它不是上帝为人所预备的,它是虚无的边缘地带。
与地狱永恒缺失不同,天堂是一个永恒的存在,天堂才是上帝为人所预备的,正如俗话说:“地狱之所以是地狱,不是从地狱的角度看,而是从天堂的角度看。”[55]路易斯认为即便人堕落,但在人内心深处依然有一种对真善美的渴望,这种渴望有别于前文所说的满足自我的欲望。在天堂每个灵魂都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位置,这位置在受造之时神就已经为人预备了。天堂每个个体的灵魂都有神给予独特的印记,因为神拯救的不是抽象的人性,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在被拯救者的个体眼里都只有上帝没有自己,上帝在他们的眼中就像是初恋的爱人一样。
因着眼中只有独一上帝,每个个体都在爱中联合在一起。联合中的个体没有自我,却活出真实的本我。由于天堂是为每个灵魂所预备的,所以它总是主动的召唤罪人悔改脱离自我,只要人愿意回应召唤放弃自我,就不会与天堂失之交臂,因为对天堂的渴望就会带领我们走出自我。“自我之所以存在乃是为了让人脱离它,只有这样,人才能归回真正的本我,从而更加脱离自我,并且永远脱离自我。”[56]到底是天堂还是地狱,是自我还是上帝,人需要不断的在有限生命中选择,直到生命的终了。
在路易斯看来堕落前的人类能够完全顺服上帝,是活在永恒幸福之中,至于活在现世中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要面对自我与上帝之间的选择。“每当我们醒来,我们总是试图把新的一天放在上帝脚前;然而,我们还没有刮完脸,它就已经变成了‘我自己的’一天。”[57]“上帝在我们心中仿佛成了一个光滑的斜面,一旦开始下滑,我们便无法停下来。”[58]即便在教堂里,一个被基督徒称为从世俗分别出来的地方,也被自我的味道所感染,因为宗教生活也是为了满足自我的需要,教堂成了“吃饼得饱”的俱乐部。
基督教看重每周的讲台信息,被称为“上帝之道”。但今天讲台信息变质成了讨好人的商业广告,就是信基督有福,选择基督教信仰是为了满足现世的需要,完全失去了道的真谛。上帝的道是别于属世快乐信息的,上帝的道常听起来是扎心,因为是在刺破人的自我,颠覆人的生命,从自我,从世界转向上帝。这世界已经有太多讨好人的虚假信息了,基督教的讲台也需要被救赎,教会的讲台要成为最坚固的营垒。
上帝确实在这世界存留了许多的美好:伊人的美景,美妙的音乐,醉人的爱情······ 然而所有现世的美好终归只是天堂的影子,但影子终归不是真相,“在我们奔走天路的旅程当中,慈爱的天父预备了可爱的客栈,让我们的身心得到休憩,不过,他并不愿意误把客栈当作真正的家。”[59] 天堂才应该是人真正向往的。用一句短语来概括路易斯的救赎观就是“天路回程”,趁着人还能选择的时候,去做出正确的选择。
作者:罗源县基督教会传道,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在读研究生。
[1] 创世记1:27。
[2]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8,第61页。
[3] 同上,第62页。
[4] Wolfhart Pannenberg : Systematic Theology, vol.2, USA: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91, p.170-172.
[5] C.S.路易斯著,汪咏梅译,《返璞归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3,第60页。
[6]《天主教教理》,河北:天主教信德室,1997,第96页。
[7] Stanley J. Grenz, Theology for the Community of God,USA: Broadman & Holiman Publishers, 1994, p.184.
[8]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63页。
[9] 创世纪3:19。
[10]《天主教教理》,河北:天主教信德室,1997,第98页。
[11]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56-57页。
[12] 罗马书5:12。
[13] 古德恩著,张麟至译,《系统神学》,台湾:更新传道会,2011,第496页。
[14]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64页。
[15] 诗篇51:5。
[16]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49页。
[17]《天主教教理》,河北:天主教信德室,1997,第98页。
[18]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45页。
[19] 同上,第45页。
[20] C.S.路易斯著,汪咏梅译,《四种爱》,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6页。
[21] 汪咏梅著,《理性、浪漫主义和基督教》,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第 172页。
[22]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15页。
[23] 诗篇29:10。
[24] 申命记32:4。
[25] 古德恩著,张麟至译,《系统神学》,台湾:更新传道会,2011,第493页。
[26]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64页。
[27] 罗马书5:20。
[28]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73页。
[29] 同上,第42页。
[30] 汪咏梅:《理性、浪漫主义和基督教》,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10,第177页。
[31]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90页。
[32] 同上,第71页。
[33] 同上,第80页。
[34] 希伯来书2:10。
[35] C.S.路易斯著,汪咏梅译,《返璞归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68页。
[36] 彼得前书2:24。
[37] 麦葛福著,刘良淑、王瑞琦译,《基督教神学手册》,台北:校园出版社,1998,第399页。
[38]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82页。
[39] 麦葛福著,刘良淑、王瑞琦译,《基督教神学手册》,台北:校园出版社,1998,第416页。
[40] 希伯来书5:8。
[41] 约翰福音12:24。
[42] 希伯来书9:22。
[43] 彼得前书2:21。
[44] 加拉太书2:20。
[45]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83页。
[46] C.S.路易斯著,汪咏梅译,《返璞归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69页。
[47] 同上,第69页。
[48]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84页。
[49] 麥葛福著,刘良淑、王瑞琦译,《基督教神学手册》,台北:校园出版社,1998,第426-428页。
[50] 林鸿信著,《纳尼亚神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11,第81-82页。
[51] 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101页。
[52] 同上,第105页。
[53] 同上,第123-124页。
[54] 同上,第104页。
[55] 同上,第104页。
[56] 同上,第129页。
[57] 同上,第57页。
[58] 同上,第58页。
[59] 同上,第94页。
1)C.S.路易斯著,况志琼、李安琴译,《痛苦的奥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C.S.路易斯著,汪咏梅译,《返璞归真》,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C.S.路易斯著,汪咏梅译,《四种爱》,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4)汪咏梅:《理性、浪漫主义和基督教》,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10。
5)林鸿信:《纳尼亚神学》,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11。
6)古德恩著,张麟至译,《系统神学》,台湾:更新传道会,2011。
7)麦葛福著,刘良淑、王瑞琦译,《基督教神学手册》,台北:校园出版社,1998。
8)《天主教教理》,河北:天主教信德室,1997。
9)Wolfhart Pannenberg : Systematic Theology, vol.2, USA: Wm. B. EerdmansPublishing Co, 1991.
10)Stanley J. Grenz, Theology for the Community of God,USA: Broadman &Holiman Publishers,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