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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文本”的伦理应用——William J. Webb的救赎运动诠释学进路(上)

作者 : 李浩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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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代权威的经文到现今的应用有没有一个原则性的方式?这个关系圣经处境应用的诠释问题可说是近十几年来的热议课题。[1] 然而时至今日,并无一套共识方案。[2] 大体而言,在针对如何把圣经应用到现今世界,谱系的两端表现出较为差异的看法。左端通常倾向于视圣经为描述性故事,右端则往往视圣经为规范性的法规:


谱系的左端:圣经作为描述性的故事

谱系的右端:圣经作为规范性的法规

应用原则

经文佐证是次要的,我们要捕捉经文背后的原则,而非拘泥于故事的字面历史叙述

经文佐证:以一种规范性方式直接由一种文化转移到另一种文化

对待背景的态度

无约束性,因为背后乃由原则推动着叙事进展

不太重要,因为圣经的字面陈述是最终权威

处理当代议题

应用原则,并积极应对任何当代的新处境/问题

间接假设“佐证经文”又或是退为以防御为主

无论诠释者对谱系两端存在着怎样的偏好,不可否认的是:寻找应用圣经的方案是必要的讨论,意即对应用的诠释是必须的。天真实在论的诠释想法已被视为是幼稚和不可靠的。圣经应用并不那么自然和顺理成章,应用者并不能索取文本字面的意思就可缔造放诸四海皆准的规条。当我们在每周主日,与教会中成员握手,而非与人“亲嘴问安”时,这就在周而复始地承认一件事情:圣经的应用并不能直接性地以字面意思照搬,而要经过多方的转化与重整。

William J. Webb为该议题提供了卓越的贡献,他提供的方案被称为“救赎运动模型”(A Redemptive-Movement Hermeneutic)。[3] 本文选取Webb的专著《圣经中的体罚》进行介绍及分析,这是一本基于“救赎运动模型”对圣经中“管教文本”进行应用诠释的研究专著。[4]

体罚式管教才符合对圣经的遵守?

许多保守的北美基督徒认为,体罚式管教是圣经明确的教导。更甚的是,他们认为若不采取体罚式管教,就是违背圣经的命令。Webb将这一系的管教传统称之为“最多打两下(two-smacks-max spanking ethic)”。[5] Webb在本书中与该传统的几位代表理论家展开全面对话。他们分别是:Dobson[6]、Mohler[7]、Wegner[8]、Grudem[9]和Köstenberger[10]。Webb认为这些声称通过在家庭中提倡和实行体罚来遵守圣经的人实际上并没有“遵守圣经的教导”,反而“走出了圣经”。

在《圣经中的体罚》第一章里,Webb有力地证明体罚式管教在处理圣经文本和伦理困境中存在诠释学上的不一致。Webb检视了体罚式管教的具体方案,并列出七个项目以作观察分析:(1)年龄限制(age limitations);(2)体罚的次数(the number of lashes or strokes);(3)体罚的身体部位(the bodily location of the beating);(4) 由此产生的瘀伤、红肿和伤口(the resultant bruising, welts and wounds); (5) 管教手段(the instrument of discipline);(6) 体罚和应受体罚的罪行的频率(the frequency of beatings and offenses punishable);以及 (7) 父母的情绪化倾向(the emotive disposition of the parent)。

紧接着,Webb逐一评估其中每一项操作方案是否与圣经具体明确的教导相符。经检视评估,Webb指出,多年来支持打屁股的基督徒群体不知不觉地超越了圣经及其关于棒和鞭的具体教义,因为该系的管教方案每一项都与圣经具体明确的教导不相符。笔者用以下表格汇总Webb对七个项目的检视分析成果:

元素

圣经具体明确的教导(Concrete-specific teaching of the Bible)

最多打两下(two-smacks-max spanking ethic)

Webb的评估

年龄限制(age limitations)

圣经对体罚并没有年龄限制。申命记文本将殴打确立为对违反律法的广泛惩罚(申 25:1-3),很可能早在 12 至 14 岁就适用。支持体罚奴隶的出埃及记文本(出 21:20-21)很可能适用于所有奴隶,无论他们的年龄如何。箴言中鼓励对愚昧者使用体罚的经文似乎有相当广泛的指涉,可能有时包括成人和儿童。(另参箴言10:13,18:6,19:29,26:3)

Wegner的观念:“打屁股应在六岁时减少,超过十岁停用。”

Kostenberger的观念 :“打屁股可能不适用于年龄较大的孩子,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推理应该取代打屁股。”

爱家协会的观念:“打屁股在 2 到 6 岁之间效果最佳; 大多数打屁股应该发生在学龄前,并且越来越少,在 9 到 12 岁之间完全减少;青少年停用。”

鉴于这个更大的圣经背景,体罚学龄前儿童的想法,并至此后而逐渐减少并消除对青少年的所有打屁股的体罚,这样的渐进体罚进路虽然对当代读者来说似乎是合理的,但在圣经明确教导的层面上根本不符合圣经。

体罚的次数(number of lashes or strokes)

在更广泛的体罚神学中,对违反律法的鞭打的最大限制明确设定为四十(而不是两次)(申 25:3)。

Wegner的观念:“建议对年幼孩子的手打一下,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建议打屁股一两下。”

这几乎不是阅读或应用圣经的合乎逻辑的方式。

体罚的身体部位(bodily location of the beating)

在申命记的文本中,上帝指示法官他们“要让那个人(违反律法的人)躺下,在他面前挨打”(申命记 25:2)。(另参箴10:13,19:29,26:3;赛50:6;便西拉智训30:12)

该系认为:身体锻炼的最佳身体部位要么是手,要么是臀部。

如多布森所认为以类似的方式回答了关于身体位置的问题:“ 它(打屁股)应该仅限于臀部区域,永久性伤害不太可能发生。”

从背部到臀部的变化不是小事。 它代表了一种大大改进的纪律实践,超出了圣经中的内容(至少在其具体说明方面)。打屁股管教的倡导者的发展伦理实际上已经超越了圣经,作为对圣经救赎精神的更大实现。他们采用了存在于体罚经文中的救赎精神,超越了经文具体的、时间凝固的细节,更全面地实现了圣经伦理。

由此产生的瘀伤、红肿和伤口(resultant bruising, welts and wounds)

圣经中对待奴隶明确的限制(1)不得被杀死,(2)不得有任何永久性的身体伤害或肢解,以及(3)必须能够在被殴打后一两天起床(出 21:20-21, 26-27)。除了对奴隶的这三个限制和(4)对违反律法的自由人(申 25:3)的四十次限制之外,“不留痕迹”的概念对圣经来说是陌生的。相反,体罚造成的瘀伤被视为一种美德。在关于体罚的圣经神学中,任何暂时的瘀伤、伤痕或伤口——至少是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愈合的——都是被接受和认可的体罚的一部分。 这在出埃及记 21:20-21 的奴隶制文本中应该是显而易见的,其中体罚的严重程度仅受奴隶可以在一两天后身体起床的要求限制。 因此,关于体罚的圣经教导是,奴隶身上的伤痕、瘀伤和可能流血的伤口可能很严重。(另参便西拉智训23:10,28:17;赛1:5-6,30:26)

提倡打屁股的管教系坚持认为,他们对体罚的热爱并不是滥用。这种宣称的价值——“我们不会虐待孩子”——体现在父母的爱的性格、有限的打击次数(两次最多)和非辱骂性的打屁股格言中:“不要留下任何痕迹。”

Webb引用的代表体罚式管教的发言人都不会说,在他们的打屁股做法中,给孩子留下瘀伤或伤痕是公认的一部分。他们会极力反对这种虐待儿童的行为。

不管你喜不喜欢,残害身体是对圣经体罚的准确描述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而言,体罚式管教者超越了圣经的具体指示,为今天时代发展了一种更加实现的圣经伦理。

管教手段(instrument of discipline)

箴言中所谓的管教经常与词“杖”一起出现——这种组合的例子见箴言23:13-14。

支持打屁股的学者正确地认为,棒是一种用于身体训练的打击孩子的工具。多年来,基督教的标准是使用山核桃木棒,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棒演变成使用更扁平的物体(如桨或宽腰带),以减少划破皮肤和瘀伤的机会。

另一些人认为孩子们足够聪明,可以与父母建立联系,无论纪律工具是手中的物体还是手本身。 他们认为,张开的手拍打臀部是有优势的,因为 (1) 它为打击扩散提供了广泛的基础,以及 (2) 父母可以感受到打击的冲击力或力度,但对物理工具无法把握。 因此,选择棒以外的替代工具的意图与不留下痕迹或瘀伤的相关问题相关联——选择扁平物体还是张开手掌轻拍。

体罚式管教远离了棒的举动,表明他们试图找到更高的道德基础。

殴打和应受惩罚的罪行的频率(frequency of beatings and offenses punishable)

箴言鼓励父母不要保留杖,而要勤于应用(箴 13:24)。申命记 25:2 谈到鞭子的数量“与罪行成正比”。在以色列,棍棒和鞭子被理解为最广泛的惩罚手段,因此被用于广泛的犯罪。有人估计,超过 160 次犯罪会受到体罚。

提倡体罚儿童的学者普遍限制将打屁股作为多种纪律选择中的“最后手段”,并且“仅适用于更严重的罪行”,具有“故意挑衅”性质;因此,与其他纪律措施相比,打屁股应该“相对少见”,尤其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这四个限制——不得已、严重犯罪、故意违抗和不经常使用——提供了一个管理当代基督教打屁股的操作框架。

当代对打屁股的限制仅限于故意或霸道的蔑视(不适用于较轻的罪行)根本不符合圣经明确的教导。

父母的情绪化倾向(emotive disposition of the parent)

许多经文谈到(1)上帝在愤怒中管教他的子民,更具体地说是(2)上帝用棍棒或鞭子管教他的孩子,以表达他的愤怒和愤怒。 事实上,愤怒和管教之杖之间的情感联系是如此直接,以至于圣经有时用简短的成语来描述神圣的体罚 (3) 上帝的“愤怒之杖”或“这些愤怒和惩罚之杖的选择”。 纪律”或“愤怒和棍棒/鞭子”的例子使情感联系相当清楚。(另参诗6:1,38:1;赛10:5、24-25,30:30-31;哀3:1)

体罚式管教者强调在爱中打屁股,而不是愤怒。

Wegner 的观念:“聪明的父母总是在爱中管教,从不生气,目的是帮助孩子。”

Mohler的观念:“从不使用打屁股来表现愤怒或愤怒。”

Kostenberger的观念:“身体管教应该在爱中而不是在愤怒中进行。”

爱家协会发言者Walt Larimore的观念:“父母永远不应该在愤怒时管教他们的孩子。”

无疑,这种“爱但不发怒”的管教方式对孩子的身体管教几乎已成为打屁股支持者的口头禅。

“爱中管教”根本就不是一个符合圣经的概念(如果基督徒认为他们的管教实践是符合圣经的,因为它们是基于圣经棒文本的具体教导)。

基于Webb的全面检视,我们清晰看到,打屁股式体罚管教在七项主要操作上都在超越圣经(超出其具体文本明确的说明),并(在Webb看来)逐步朝着更好的儿童引导模式中迈进。Webb声称,这种洞察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强大的诠释学觉醒。换言之,体罚式管教并没有“明确遵守圣经的教导”,他们对圣经的实践进行了一些“更正”,使得这种惩罚在严重性和一般性方面有显著的不同。Webb表示,他对这种“更正”表示赞赏,因为这种“更正”恰恰符合他正努力倡导的“救赎运动模型”。

静态诠释学?

Webb致力于让圣经世界的彼岸与现在时代的此岸架构起有效的应用桥梁。他并不赞同谱系右端的诠释学——北美保守主义对圣经的应用。Webb将这种直截了当地以一种规范性方式由圣经文化转移到当下文化的诠释学称为“静态诠释学”。静态诠释学理解圣经经文字词时,与字词的文化历史的背景往往割离,很少关注字词背后的精神,因而就把当代应用直接限制在文本字词在原初背景中的应用方式。

对Webb而言,这种静态诠释学未能将经文的救赎精神发展出来,或者说没有将原初文本的字词意思重新应用到后来的文化背景中。取而代之的是,Webb主张一种在圣经救赎运动的背景下寻求基本原则的方法。Webb在《圣经中的体罚》的第二章对他的动态性的救赎运动诠释学提供了理论介绍。[11] Webb的救赎运动解释学考虑到了一段经文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以及它在更广泛的救赎规则中的地位及其潜在的精神。Webb为他的救赎运动模型绘制了一幅图解:

(取自《圣经中的体罚》[12]

    该图解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图景或模型,Webb将之称为“X⇒Y⇒Z 原则”。该模型的重点是展示救赎运动如何在应用圣经时协同工作。在上面的图解模型中,中心位置 (Y) 代表圣经中独立的词在其主题发展中的位置,而在圣经文本的任何一边(X或Z),都必须提出诠释视角的问题:如果从原始文化(X)的角度来看,读者对圣经文本的理解是什么?此外,从我们当代的文化(our culture)来看,圣经文本又是什么样的?Webb认为,从原始文化(X)到我们当下的文化再到终极伦理(Z),它恰好反映了一种走向更好的社会伦理的运动——一种不断接近终极伦理(Z)而不是圣经文本中独立词所揭示的伦理。

从左边的方向看,圣经看起来是救赎的;从右边方向看,它似乎是倒退的,因而在上面的模型中,一张脸上的微笑和另一张脸上的困惑代表了同一位读者从这些不同的角度看圣经时发生的两种反应。X⇒Y⇒Z 原则说明了圣经文本的许多方面并不是为了建立一个规范性的规条——一个静态的理想社会条例,它们乃是在文化框架内写作,并朝着终极伦理方向进行逐渐推动。

救赎运动模型的解释学:体罚的伦理

Webb成功揭示出,保守主义的体罚式管教的伦理和应用其实已经发展建立了一种当代伦理,将圣经的救赎精神带入。他们已经将圣经中渐进的和未实现的伦理学带入更大的实现救赎轨迹中。虽然Webb仍然会质疑他们是否已经走得足够远,但不可否认的是:移动已经发生了!

Webb要做的便是让这个“移动”继续朝着更完好的伦理方向进行。Webb要为“移动”提供更坚实的圣经基础——通过诉诸圣经中的三个意义领域来建立:(1)救赎运动的意义,(2)抽象意义和(3)目的意义。

(1)救赎运动的意义

首先,Webb分析救赎运动的意义,将圣经文本的体罚传统与古近东文化进行对照观察:

i.古埃及的体罚:一百到两百下。无论是根据提前还是推后离开埃及计算,埃及的新王国时期(公元前 1550 年至公元前 1069 年)与圣经中记载的以色列人出埃及和征服迦南在时间上有着重叠,因而值得进行对观。该时期的古埃及体罚传统参见下表:

罪行

惩罚

未缴土地费

100杖

军人没收兽皮

击打100下以及5个开放性伤口

征用国家工作人员(供个人使用)的民事管理人员

击打200下及5个开放性伤口,并替换损失的天数

滞留属于王室基金会的船舶

击打200下及5个开放性伤口,还船费

干扰捕鱼或捕鸟

击打100下及5个开放性伤口

驱赶牧民离开牧场

击打100下及5个开放性伤口

偷窃属于该工厂的货物

击打100下,修复物品和皇家基金会额外100倍的罚款

正如这个惩罚样本清单所示,现存的古埃及法律至少提供了两个有用的见解。首先,在古埃及语境中,经常提到打一百下,以至于它似乎是一种标准或典型的体罚。然而,更严重的体罚可能包括多达两百下的击打。其次,“五个开放性伤口”的问题至少表明,这些伤口(而不仅仅是伤痕和瘀伤),通常是体罚的结果(或可能是额外的部分)。在这种残酷的体罚背景下,圣经读者可能会感到惊讶:对于埃及和大多数古代世界来说,圣经传达的体罚实际上是“最温和的惩罚形式。”在古代,更严厉的体罚包括酷刑、不人道的死亡形式和切割身体的各个部位——切掉鼻子、眼睛、耳朵、嘴唇、手、脚、乳房或生殖器,经常出现在法律法规(或立法样本)中。

ii.古老的巴比伦体罚:六十次体罚。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律(公元前 1750 年)两次提到鞭打:一次未指明数目,一次指出,若公民敲打高阶层人士的面额会受到60次当众的鞭打。除了鞭打之外,巴比伦的法律法规还包含许多涉及严重残害肢体的处罚:割掉舌头、挖出一只眼睛、割掉手、乳房、耳朵或鼻子。其他体罚包括被牛拖到田地周围,以及著名的河流磨难。考虑到这些更严厉的体罚,我们不太可能将 60 次鞭刑理解为对古代巴比伦人的最高体罚。

iii.古代亚述人的体罚:五到一百下。中亚述法律(约 1076 年)提供了对古代美索不达米亚体罚世界的额外了解。以表格方式呈现如下:

罪行

惩罚

女人把手放在男人身上

棍打20下,3600舍客勒

滥交的妻子

打40下,服事国王一个月,3600舍客勒

未经证实被谣传鸡奸

打50下,剪头发,服事国王一个月,3600舍客勒

打了孕妇以致流产

打50下,一个月服役,9000舍客勒

戴面纱的妓女

打50下,浇热油泼在她头上

一个人不报告戴面纱的妓女或奴隶

打50下,一个月服役

丈夫有权惩罚自己的妻子

鞭打妻子(次数不详);拔她头发,割她耳朵,打她

罪名不详

打5次,3600舍客勒,服役一个月

合并了邻居一大块土地

打100次,三倍回报,砍下一根手指,服役一个月

合并了邻居一小块土地

打50次,三倍回报,3600舍客勒,服役一个月

在别人领土建了一口井或永久建筑

打30下,没收井或建筑,服役20天

偷窃动物或其他物品

打50下,归还物品,服役天数不详

偷羊(罪行不详)

打100次,归还偷的养,撤掉头发,一个月服役


如上表所呈现的,相对于以色列不超过40下的鞭打而言,中亚述的刑罚简直恐怖。在这种残酷和严酷的世界中,申命记 25:1-3: (1) 将成人的体罚限制为最多四十下,(2) 要求鞭打的次数与罪行成正比,表明较轻的违规行为较少,和 (3) 明确表示关注限制鞭打的数量,否则“便是轻贱你的弟兄了”。圣经文本促使上帝的圣约子民走向更仁慈、更温和的司法管理,并为受惩罚的人带来更大的尊严——这是在更大的社会框架内阅读的救赎运动精神。

Webb认为,创造性地思考如何让圣经的运动意义或救赎精神在今天这个时代文化中得到更充实的伦理应用,这是一项美妙而充满活力的任务。Webb讽刺性地赞赏了体罚式管教者:他们已经超越了圣经的具体特定或“在字面上”的教导,转向了一种更好的道德规范,它包含了圣经精神和救赎运动的更大实现。 但Webb进一步认为我们不能仅停留在“最多打两次”(本文最后一部分会对此进行分析),体罚管教可以以合乎逻辑的推进方式得到更大的满足。

(2)抽象含义

文本的抽象意义领域必须与文本的作者意图联系起来。Webb提供了一个有助说明的例子:清理车库的故事。这是一个日常的例子,父母给一个青少年“清扫车库”的指示:“儿子,这是一把扫帚;请扫清车库。我一小时后回来检查你的工作。谢谢!”假设父母一小时后回来,车库还是乱糟糟的,而青少年儿子的双脚坐在长凳上,耳机在爆炸,用扫帚来弹吉他(而不是打扫车库)。十有八九,他会被训斥为不听服从的孩子。

但若是第二种情况呢?假设父母回到车库,发现它非常干净,远超出他们的预期。父母看着儿子把他从地下室搬来的吸尘器收好,因为他知道用吸尘器打扫车库比用扫帚做得更好。一个好父亲绝不会指责儿子“违背指令”说:“我告诉过你用扫帚打扫!”相反,一个好父亲会称赞他的儿子主动使用更好的方法来实现他指令中抽象的含义。在该案例中,儿子显然已经发现父母抽象的意思是“清理车库”,而具体指示是“这有一把扫帚,把车库清扫干净”。就像服从该案例中父母的指示一样,我们所要实践的是圣经命令中“抽象的含义”。用“吸尘器”这样的举动在逻辑上为超越圣经的具体指示提供了坚实的圣经基础。[13]

(3)目的意义

第三,Webb带我们进入圣经具体指示的“目的意义”。Webb指出,在圣经体罚文本中,用棍棒体罚的既定目标是(1)(消极地)使儿童摆脱愚蠢,以及(2)(积极地)帮助他们接受智慧。在Webb的救赎运动模型看来,一个人更直截了当地复制圣经文本中的具体含义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就更符合圣经,有时恰恰相反。在圣经中“用棍子体罚”的情况下,帮助孩子明智地避免愚昧的既定目标是好的。然而,圣经几乎没有将“使用棍棒或鞭子体罚身体的手段”合法化以实现这个目标。

目标意义并不提供我们“用什么具体的方法”抵达目标那里。如果替代性的非体罚式管教的方法能够达到圣经所述的以上目的(远离愚昧和拥抱智慧),那么它们就满足了圣经对管教教导的目的意义。因此,实现目的意义的为采用其他非体罚式管教的方法提供了重要的圣经基础。若是如此,那么替代性的非体罚式管教方法便与圣经中“用棍棒打孩子”的指示表面看似背道而驰,但实质却是符合圣经的伦理行动,因为它实现了文本的目的意义。

综上所述,Webb认为,与其他古代人的做法相比,圣经在体罚问题上显示了明显的救赎轨迹。正是在这一维度上,所有降低体罚(包括体罚式管教系)严重程度的人都在更进一步地朝着这一救赎轨迹进展——该轨迹始于圣经,但尚未达到顶峰。

脚注

[1] Longebecker早年的著作就开始激发福音派讨论“如何让圣经的应用接轨现代社会”,Richard N Longenecker, New Testament Social Ethics for Toda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4); R.N. Longenecker, New Wine Into Fresh Wineskins: Contextualizing the Early Christian Confessions (Peabody: Hendrickson, 1999); Marshall的著作引发的反响最具持续性,将圣经经文应用到现今社会有没有一个原则性的方法是他主要面对的持续问题I Howard Marshall, Beyond the Bible: Moving from Scripture to Theology, Acadia Studies in Bible and Theology (Grand Rapids: Baker, 2004).

[2] 不同观点的对话互动可参该文集:Walter C. Kaiser et al., Four Views on Moving Beyond the Bible to Theology, ed. Gary T.Meador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Academic, 2009); 中译本:凯瑟等,《走出圣经: 四位大师看释经与用经》,米多尔斯编,吕素琴和吕韵蓉译,圣经研究丛书(香港:天道书楼,2020)。

[3] Walter C. Kaiser et al., Four Views on Moving Beyond the Bible to Theology该文集第四章收录的便是Webb为救赎运动模式辩护的论文,Webb在其中详述了该模型的思想及相应的伦理应用范例; 中译见:凯瑟等,《走出圣经: 四位大师看释经与用经》。

[4] W.J. Webb, Corporal Punishment in the Bible: A Redemptive-Movement Hermeneutic for Troubling Texts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2011); Webb的代表作:William J Webb, Slaves, Women & Homosexuals: Exploring the Hermeneutics of Cultural Analysis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2001); 新近出版的专著处理了圣经中战争的应用问题:W.J. Webb and G.K. Oeste, Bloody, Brutal, and Barbaric?: Wrestling with Troubling War Texts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2019).

[5] 传统被引用的经文多出自箴言书:13:24;22:15;23:13-14;29:15(19:18;29:17)。

[6] 杜布森第一版的《勇于管教》早于1977年出版,成为畅销书:J.C. Dobson, Dare to Discipline, Living books (Illinois: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1977); 第二版:J.C. Dobson, Dare to Discipline, 2nd ed. (New York: Random House Publishing Group, 1982); 第二版中译见:詹姆斯·杜布森,《勇于管教: 爱与管教的平衡》,王跃进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最新修订版:J.C. Dobson, The New Dare to Discipline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Incorporated, 2014); 全新修订的中译本:詹姆斯·杜布森,《勇于管教: 爱与管教的平衡》,王跃进译,第二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在最新修订版中,杜布森直言:“也许人们以为,我书中所阐述的观点在近些年中发生了重大改变,其实不然……孩子们并没有改变,而且永远也不会改变。我越来越坚信,西方文化中的传统家庭原则是永恒不变的,在21世纪的今天,对我们仍然有效。”(中:3-4页)杜布森同时也是爱家协会(Focus on the Family)的创立者,https://www.focusonthefamily.com。

[7] “Should Spanking Be Banned? Parental Authority Under Assault - AlbertMohler.Com,” accessed December 24, 2021, https://albertmohler.com/2004/06/22/should-spanking-be-banned-parental-authority-under-assault.

[8] Paul D Wegner, “Discipline in the Book of Proverbs:" To Spank or Not to Spank?",” 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48, no. 4 (2005): 715.

[9] Wayne A Grudem, Politics According to the Bible: A Comprehensive Resource for Understanding Modern Political Issues in Light of Scripture (Zondervan, 2010), 256–60 Grudem认为体罚式管教合乎圣经,不采取该系的管教便是违背圣经教导,破坏圣经的权威。.

[10] Köstenberger为保守福音派撰写的这本家庭类专著近乎成为该系的标准文献:A.J. Köstenberger and D.W. Jones, God, Marriage & Family: Rebuilding the Biblical Foundation (Wheaton Illinois: Crossway Books, 2004); 第二版:A.J. Köstenberger and D.W. Jones, God, Marriage, and Family: Rebuilding the Biblical Foundation, 2nd ed. (Wheaton Illinois: Crossway, 2010).

[11] 另见Webb其他的著作和文集文章:Webb, Slaves, Women & Homosexuals: Exploring the Hermeneutics of Cultural Analysis见该书第二章; William Webb, “A Redemptive-Movement Hermeneutic: The Slavery Analogy,” in Discovering Biblical Equality: Complementarity without Hierarchy, ed. Ronald W. Pierce, Merrill Groothuis, and Gordon D. Fee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2005), 382–400.

[12] Webb几乎在他同主题的所有著作(包含文集和期刊文章)中都放置了该图解。

[13] Webb再以箴言书31:6-7节为例指出(“可以把浓酒给将亡的人喝,把清酒给苦心的人喝,让他喝了,就忘记他的贫穷,不再记念他的苦楚。”),我们的常识认知告诉我们,依赖酒精来“修复”他们破碎的世界并最终上瘾。对于垂死和身体极度痛苦的人,吗啡可能比酒精好得多。在许多情况下,为临终者的痛苦提供吗啡和为穷人建造经济适用房比分发啤酒罐更能体现箴言 31:6-7中的“抽象含义”,因为箴言31:6-7的抽象意义是为了使身体、情感或经济上痛苦的人得到减轻,甚至让我们去爱这样的人——最终要表达的是:关爱痛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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