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短语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在保罗书信的研究中颇具争议,它所引发的争论不仅仅是一个所有格的语法争论,而是伴随着对保罗称义神学的解读。以至于有人认为,解读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往往依赖他们先前对保罗神学这个更大概念的理解作为他们立场的决定性论据。无论如何,该短语所引发的讨论以及它所代表的神学范式并非“针尖上的天使”之谈,而是关乎到对保罗神学的构建。Richard Longenecker将“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问题”称之为是“今天每位解释者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的两个阵营
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问题的争议往往被视为是“主词所有格”和“受词所有格”的交锋,Bird和Sprinkle编辑的文集The Faith of Jesus Christ为这一讨论提供了最佳的学习平台。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在传统理解里通常被用作受词所有格,译为“相信耶稣基督”,该译法体现传统对保罗因信称义的思维模式,强调“相信”是神使人获得称义作为在人身上的途径(相对应于“靠律法称义”),意即重在告诉我们获得称义的方法:透过人的相信,而相信的对象则是耶稣。
与之相对应的诠释阵营则认为所有格的语法同样支持将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理解为主词所有格,译作“耶稣基督的信(或信实)”,意即我们要把基督视为我们信仰的模式,而不是我们相信的对象。因此学者们恰当地将两大阵营称之为“人类学解读”(受词)和“基督论解读”(主词)。后者译法在近数十年间相当流行(这种译法尤其受保罗新观学者青睐),这种译法(主词所有格的解读)已经存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最早由Johannes Haußleiter于19世纪末提出,并由卡尔·巴特第一个将其运用在罗马书的诠释中。近年来则尤以Richard Hays的著作The Faith of Jesus Christ为代表,从而引发了新一轮的探究热潮和跟随者。这一立场从一开始就依附于叙事进路的圣经研究,Hays这本书的副标题就是“加拉太书3:1-4:11叙事深层结构的研究”,基督耶稣是这段叙事的核心,而信徒在这个叙事中与基督用相信——一同享有亚伯拉罕对神表现的信心(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自然而然被理解为主词所有格)。
近年来,许多人继续沿着Hays的思路,以信徒参与“基督的信”作为基点,继续扩展。以N.T. Wright为例,他积极地采用这种主词所有格的诠释“服务”于他的“保罗神学叙事”。在Wright的叙事中,基督的十字架救赎与复活是神计划的高潮,而这个高潮主要是解决以色列失败故事的“出路”——“基督的信实”履行了以色列民族过去因不信而未能完成的使命任务。所以在Wright的叙事中,基督的死和复活首先关乎的是“以色列的代表”(完成了以色列民族的使命)。
简言之,主词所有格的翻译引领了对保罗文本中律法和信心关系的新思路:从人论(“行为”对比“相信”)转向救恩故事-历史(“律法所代表的时代”对比“因基督的信实所开启的新世代”)。
两大阵营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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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立场(受词所有格立场)
1、文本上不支持主词所有格立场(定冠词问题):该论点由Hultgren、Dunn以及Fee提出支持,他们试图根据“带冠词的πίστις后要跟主词所有格”的规则来断定这个短语是受词所有格,因为这个短语的出现都没有带冠词。主词阵营对此提出了有效的批判和否定(Hays;Williams;Campbell;Wallis),这已经被证明为非绝对的规则。
2、πίστις ἐν χριστῷ不是保罗的习惯表达:该论点认为πίστις ἐν χριστῷ不是保罗的习惯用语,因此保罗诉诸于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当时希腊语的读者会自然认为这个短语指的是受词所有格(主要由Hultgren提供理据,他引述早期希腊手稿予以证明;Matlock和Silva跟随支持)。主词阵营的Campbell予以回应和驳斥,该阵营同样引述早期希腊文本予以质疑(尤其是Harrisville的研究,另参Wallis和Elliot)。
3、加拉太书2:16的εἰς χριστὸν Ἰησοῦν ἐπιστεύσαμεν可用来解释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加拉太书2:16有三个关键的短语: διὰ πίστεω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or ‘through the faithfulness of Jesus Christ’);εἰς Χριστὸν Ἰησοῦν ( ‘w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以及ἐκ πίστεως Χριστοῦ(‘by faith in Christ’ or ‘by the faithfulness of Christ’)。
和第三个短语是所有格,他们存在争议。受词所有格倡导者认为中间的所有格短语阐释了其他两个短语,表明这些短语都属于受词所有格。(Murray;Hultgren;Schreiner;Silva;Fee;Matlock)。主词阵营的回应者见:Caneday和Campbell。
4、律法之工和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两者都是以人作为谈论基础:该理论认为律法之工和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都是成对出现的(罗3:28;4:5;4:13-16;9:32;10:4;加2:16;3:2;3:5;3:11-12;3:23-26;弗2:8;腓3:9),因此将它们视为对立关系是合理的(Murray;Hultgren;Dunn和Fee)。
主词阵营并不将这两者对立视为是“人之信心”和“人之工作/律法”的对立,而将这两者视为是“神之行为”和“人之行为”的对立(参Hooker;Keck;Matera ;Caneday;Wallis;Martyn和Choi的阐述)。
5、亚伯拉罕是信心的典范,而非信实/忠信典范:该理论认为亚伯拉罕在这些文本中是信心的典范(参Dunn和H. Johnson的论述)。Hays显然是主词阵营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反对者(另参Campb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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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论立场(主词所有格立场)
1、受词所有格造成了语句的(累赘/多余)重复:这是受词所有格最受对立阵营诟病的地方。主观属灵的支持者认为,如果“对耶稣基督的信心”(或“耶稣基督的信实”)被视为受词所有格,那么这句话的后半部分(对所有相信的人)就变得多余了,因此它一定有另外的意思。
这项驳斥被主词阵营广泛地提出:Barth;O’Rourke;Williams;L. T. Johnson;Hooker ;Keck;Matera;Howard; Campbell和Hays。受词阵营的回应者则认为,重复并不总是“坏的”或“有问题的”(参Dunn和Matloc)
2、πίστις后所跟随的人物所有格从未指涉“相信‘这人物’”的意图:这一论点的支持者有Howard;Robinson;Williams ;I. Wallis ,甚至还有D. Wallace。相反阵营则诉诸新约其他经文予以回应。被引述的经文通常为:可11:22;徒3:16;雅2:1;启2:13;14:12(参Dunn;Moo;Cranfield以及Fee)。
3、人的信心如何能显示神的公义:主词阵营反对受词阵营将人类的信心视为是揭示上帝的义的手段(如NRSV译本所体现的),因为这无法解释人的信心如何能揭示上帝的义。主词阵营认为主词所有格的解读才能解释上帝的义得以被揭示的逻辑(Robinson;Keck; Hays ;Choi以及Campbell)。受词阵营对此的回应则是:将上帝的义理解为是建立在个人行为之上,这种行为指的是“建立在基督之上并指向他的信心”。
因此,神的义使人有信心——这是基督的行动,而不是人的信心,揭示了上帝的公义。这就使得受词阵营保持了对相信基督的人类学理解,同时也满足了对神的义的逻辑理解(Dunn和Schlatter)。
4、哈巴谷书2:4和ἐκ πίστεως:主词阵营主张对哈巴谷书2:4进行基督论的解读。哈巴谷书2:4所指的“义者”在罗马书1:17和加拉太书3:11中都被引述为是耶稣(Hanson;Hays; Campbell ;Wallis;Heliso),自从Hays以来,这段经文尤其指向了基督对死亡和祂随后复活的忠诚叙述。受词阵营的反对者来自Cranfield和H. Johnson。尤其是Johnson指出,受词的解读在加拉太书3:11中才能建立了一个合乎逻辑的思路,因为这段经文的前半部分是普遍的奴役问题,那么后半部分必须提供一个普遍适用的解决困境的办法。
5、单数的、到来的πίστις:主词阵营指出,加拉太书3:23中“单数”“来到”的信心是该阵营的一个支持根据。这种现象清楚地表明,信心并不是个体内在的觉醒,而是单数的,外来的(Wallis;Hays;Choi;Campbell)。Campbell进一步指出,上文的经节(特别是3:16和3:19)中的“种子”都被描述为“到来”,都与“应许”有关,因此他们和加拉太书3:23所指的是同一个意思。Dunn对此的回应是:πίστις到来就是信心时代的到来,他把πίστις描述为“人类的反应,是‘种子’到来的必要补充”。
两大阵营长期的对话和探讨使得我们对这个问题更加深入了解。两大阵营提出的任何理据,几乎都受到了对方阵营充分的挑战。两大阵营都在各自的理据中无法达成全面具说服力的阐述。但普遍的共识是: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这样一个微妙而敏感的问题不仅受到语言学,还受到自身(保罗)神学诠释立场的影响。
然而两大阵营对话至今,渐渐形成另一股思潮,即我们不可陷入到二分法的困局中。故此,不乏一群被称为“第三观点”(the third view)的学者尝试以更“超越”的方式来看待这个问题。
πίστις χριστῦ的第三观点
“第三观点”这一名称通常被认为由Preston Sprinkle提出。他首先规范了“第三观点”的意指:“该观点的主张者拥有一个共同点,即πίστις χριστῦ指一个事件(基督-事件)或一个实体(福音信息),他们超越主词阵营和受词阵营的二元选择。”Sprinkle先后列出了该行列的学者名单:Ernst Lohmeyer(认为信心首先是客观事件,其次才是信仰者的经历);Fritz Neugebauer(认为信心并非“人类学意义的抉择”,而是一起客观的“末世事件”);Hermann Binder(认为πίστις χριστῦ是一起“基督-事件”,该事件来自神在新约中的作为);
Wolfgang Schenk(强调πίστις χριστῦ是“福音-信息”事件,“基督是其内容”);David Hay(πίστις χριστῦ应该被理解为是一种“证据”和“保证”);Charles H. Cosgrove(认为πίστις χριστῦ是神使整个末世救恩在基督里开始实现的表达);Shuji Ota(信心不是指基督个人的信实,而是指“基督-事件”——神对人类的信实行动这一事件);Karl Friedrich Ulrichs(πίστις χριστῦ是一种复杂并紧凑地用来表达信徒参与基督的术语,以此描述信徒在基督里的存在状态);Benjamin Schliesser。
“第三观点”者不拘泥于“主词”和“受词”之争,他们认为保罗故意模棱两可化这个短语,以期让他的听众从多方面来理解内在特征。意即在被划分为“主词”和“受词”阵营之前,“第三观点”的保罗诠释者(宣称)已经在更大程度上意识到基督(Χριστοῦ)与信心/信实(πίστις)之间的具体联系。Sprinkle总结了对“第三观点”的基本特征:
1、他们将πίστις χριστῦ这个片语视为是单一/整体的存在,而非个别地处理两个词汇概念;
2、他们都视πίστις χριστῦ为一起客观事件,而非人类学的回应(无论是“基督的信心回应”还是“信徒的信心回应”)。
下文将检视两位新近为“第三观点”撰文立论的研究者,他们各自代表着“第三观点”的不同强调点和进路。第一位要提及的是Benjamin Schliesser,他从神学诠释的维度致力于为“第三观点”提供理论依据。第二位要提及的则是Kevin Grasso,他力排众议,再度试图从语言学的角度开辟新路径,为“第三观点”提供语言学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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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liesser的第三观点:末世论事件
首先检视的是Benjamin Schliesser。Benjamin Schliesser曾先后在JTS和JSNT发表过两篇相关的论文。在后者发表的"‘Christ-Faith’ as an Eschatological Event (Galatians 3.23-26):A ‘Third View’ on 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显然是透视Schliesser的“第三观点”思想的一个极佳窗口。Schliesser所诠释的“第三观点”更多倾向于神学性诠释,他的论点具有鲜明的末世论向度。
就这个方面来说,Schliesser沿承了过去“第三观点”学者的思想(如:Preston Sprinkle),后者在早些时候所提出的“第三观点”就曾试图超越πίστιις Χιστοῦ的二分法解读——该短语并不是从个体的性质或态度(基督或信徒)的角度来解释,而是就末世事件而言的。
对Schliesser而言,他并非要与“主词”和“受词”形成对立,他吸取了两个阵营中对该问题的“末世论向度”。
首先,Schliesser指出“主词”和“受词”两阵营并非泾渭分明,两者都在其理论基础上有不同向度的诠释。主词所有格这一阵营中除了典型的“模范解读”(信仰的原型)外,还有鲜明的末世论倾向。意即,在“主词”立场里并不总是(仅仅)考虑到“基督的信实”作为示范性的解读,还包含末世论的本质——上帝在基督的信实中施行的末世论行为。
因此,“基督的信实”是一个宇宙性的末世论事件。但Schliesser质疑“基督的信实”成就/确定“个体的信仰”,这是一个逻辑上的难题。但至少“末世论的角度”为“第三观点”提供了有价值的解释支持。
与此相对应的“受词”观点也相仿。Schliesser认为这一阵营也可以用“存在式”和“末世论”的标签来分类,而后者也将被提供作为“第三观点”的解释支持。但就“存在式”解读而言,Schliesser认为“受词”阵营面对的问题是:它简化了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的内涵(忽视了保罗这一独特语言的表述意义),将其局限在一种主观的人论范畴。Schliesser恰当地引用了Hansen的话来表达这种化约主义: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仅仅关乎“普通个体的‘信仰的个人反应’”。
在对两大阵营进行了有效的评估后,Schliesser继而在加拉太书的文本中具体展开对“第三观点”的诠释进路——πίστις的到来是一起末世论事件。首先,Schliesser对加拉太书3:23-26的观察涉及到πίστις的时间性问题。保罗在这段经文以一种尖锐的时间方式谈论到πίστις的“到来”(ἔρχεσθαι,3:23:“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3:25:“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这显露πίστις的到来是一起标志性的甚至转折性的历史现象,对保罗的救赎论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它意味着神与人交通的一个新阶段。
Πίστις的到来开创了救赎历史的一个新时代。这里所谓的“新时代”并非仅仅是一个阶段性的意义。Schliesser进一步指出说,这是救赎历史的高潮,是决定性的,是最后的阶段。因为保罗使用动词ἀποκαλύπτσθαι(“显明”,3:23)来对应(平行)动词ἔρχεσθαι(“来”,3:23;“来到”,3:25)。
当启示(ἀποκαλύπτσθαι)的意象与信心(Πίστις)的到来(ἔρχεσθαι)结合起来用以表述终末的救赎行为,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的末世色彩便显得浓郁至极。Schliesser同时认为说,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有意将信心事件和基督事件联系在一起,这一点可以从他既使用“信心的来临”(3:23、25)又使用“基督的来临”(3:19)得到证明。
这种可平行互换的表述进一步还出现在以下情况:保罗将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与“在基督里”建立平行思维。Schliesser认为这便证实了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作为末世事件的独特用语。首先,保罗肯定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参与了末世的救赎,位于“基督的控制范围内”,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3:27-28所描述的:那些“披戴(穿上)基督”的人,意即已经进入了基督控制的范围,不再进行任何元素的种族分别。Χριστός与ἐν πίστει因此形成了概念互通。
相同的,信心(πίστις)也类似地与“基督内在关系”紧密结合在一起,尤其是保罗在加拉太书2:20中描述的:我现在活着不再是我自己,而是活在上帝的儿子的信仰中(ἐν πίστει ζῶ τῇ τοῦ υἱοῦ τοῦ θεοῦ)。
基于此点,Schliesse认为,加拉太书2:20的表述(ἐν πίστει)很大程度为“参与式(πίστις)”提供了解读可行空间,在其他经文中,保罗使用过诸如:“站立信心” (罗11:20:
σὺ δὲ τῇ πίστει ἕστηκας; 再参林后1:24: τῇ γὰρ πίστει ἑστήκατε) ;“在信心中” (林后13:5: ἐστὲ ἐν τῇ πίστει)。而这些表述都类似于“在基督里”:“活在基督里” (罗6:11: ζῶντας δὲ τῷ θεῷ ἐν Χριστῷ Ἰησοῦ);“站在主里” (帖前3:8: στήκετε ἐν κυρίῳ) 以及“在基督里”(罗8:1; 12:5; 16:11; 林前1:30; 林后5:17、19;加3:28)。
正因此故,保罗并非使用“命令式”:“相信吧!”而是使用诸如“坚守信心”(林前16:13: στήκετε ἐν τῇ πίστει),相同的表述就是:“站在主里”(腓4:1: στήκετε ἐν κυρίῳ)。这些迹象都为“参与式的信心”提供了释经和神学上的理论依据。因此Schliesser下结论认为,我们不应太匆忙地在“主词”和“受词”之间建立非此即彼的理论。
相反,最好要考虑到ἐν+与格结构(ἐν πίστει)和“信心与基督”之间的平行性。基督徒的存在,也就是说,“在信心中”的生活,意味着参与“新创造的信仰场所”,在“赋予生命的力量的空间”中,上帝在派遣他的儿子时建立了这个“空间”。
此外,与“参与式信心”息息相关的片语还值得留意的是介词短语ἐκ πίστεως。在加拉太书3章中,它在没有修饰语的情况下出现了六次(3:7、8、9、11、12、24;比照5:5),所有格式的出现一次(Ἰησοῦ Χριστῦ,3:22);在上一章中(2章),保罗曾写道:ἐκ πίστεως Χριστοῦ(2:16)。在这些事件中,“那些有信仰的人”(these,who are faith)(3:7、9)的表述尤为突出。
乍一看,介词ἐκ的表述并不意味着从“位置”的意义上使用这个短语;相反,人们会假设保罗关注的是“基督徒的存在基础”。表达式ἐκ πίστεως清楚明确地来源于哈巴谷书2:4的七十士译本翻译(ὁ δὲ δίκαιος ἐκ πίστεώς μου ζήσεται)。
若假设保罗有意与希伯来圣经这个“介词+名词”( בֶּאֱמוּנָתוֹ)产生共鸣,那么介词בֶּ的通常意思“在……的中间,在其中,在……之中”很可能就是保罗在使用ἐκ πίστεως并继而转化成“ἐν+”结构的意义:在信心中。基于此,Schliesser甚至将διὰ [τῆς] πίστεως视为是ἐκ πίστεως的简单变形表达。进一步的辅助证明可从加拉太书3:24中几乎完全相同的公式ἐκ πίστεως Δικαιωθῶμεν证实,因为这段经文嵌入了关于基督信仰高潮启示的两个陈述之间(3:23、25)。
同样的处理方式也运用在罗马书3:21-22,当保罗使用介词短语Διὰ πίστεως Ἰησῦ Χριστοῦ,他没有考虑到基督的信心(丰满),主观的人类信仰(Moo 1996:24)或信心的主体间、社会维度(von Dobbeler 1987:271;Jewett 2007:278)。
相反,他在这里关注的是它的跨主体维度。故此,Schliesser认为传统所认为的因果性和工具性意义的介词ἐκ和διά,同时也应该被纳入保罗的“参与性范式”。意即,“来自ἐκ信仰”和“通过διά信仰”的表达不仅描述了一个人被证明是正当的,而且是被纳入并渗透到无所不包的信仰领域的模式。
综上所述,以Schliesser为代表的第三观点研究者认为,将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认定为主词-受词所有格,这种二分法过度简化了问题的复杂性。第三观点认为应该超越这种所有格的二分法语言学。过于拘泥于语法学的准则会妨碍人们对所讨论的公式的理解,因为它既不承认希腊所有格的复杂性,也不承认保罗语言的独创性。
正是这种不拘泥于“所有格二元法”的认知,一些学者才发展出特殊的范畴来解释πίστις Χριστῦ。Schliesser便将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理解为是“关系性所有格”(genitivus relationis),它既承认信仰与基督有关——只要它只存在于基督的关系中(信心与基督同在),又与基督建立了关系(我们来到了信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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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Grasso的第三观点:近代语言学分析
随着现代语言学的发展,过往的“语言死胡同”似乎又有了新鲜的探讨空间。针对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的语法问题,一度陷入了困境。Ian Wallis曾致力于在早期基督教传统中寻找语言学数据,但并未对此问题带来本质性的突破。27 新近提倡重拾语言学分析的Kevin Grasso可谓对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问题展开了新一轮的语法探讨。他积极吸收并采纳了现代语言学的工具,以此来“破解”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的意义。
同为“第三观点”,Kevin Grasso尝试走的进路是语言学,而非神学。鉴于此,Grasso并不认同Schliesser的末世论解读。Grasso认为名词πίστις本身并没有任何与之相关的末世论性质。它可以用在末世的逻辑语境中,但它的意义,它对语境的具体贡献,似乎与末世论无关。
以下我们将检视Kevin Grasso在近日所发表的重要论文,”A Linguistic Analysis of 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 The Case for the Third View”28。Grass在文中指出,现代语言学文献可以使读者消除主词-受词所有格的地位。Kevin Grasso认为语法不允许把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 译为“faith in Christ”的意思,即基督是一个人“相信”的对象(受词所有格)。
另外,作者也同时否定主词所有格的用法,他认为这种呈现在文学语境中根本没有存在的可能,它面临着自身的语法空白。根据词汇语义学和句法理论语言学的研究成果。Kevin Grasso指出,理论语言学已经发展出一些有用的工具来探索所有格关系中的意义范围、名词的语义和受词的句法功能,所有这些对于成功地进行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的语法分析至关重要。
整体而言,Kevin Grasso这篇论文的研究试图证明保罗短语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在语法上支持第三观点的解读:“基督式信心”(Christ-faith)——“πίστις信心”是指一种体系或一套信仰,而“Χριστοῦ基督”则限定了这个体系是什么。
Kevin Grasso的理论依据基于他对πίστις名词的分类。他采纳Borer和Lieber的术语指出,那些带有动词的名词——它们所指的事件与派生它们的动词是同一事件,这类名词被称为AS-nominal(论元结构名词)30。相较于AS-名词,那些不涉及动词事件的名词被称为R-nominal(Referential nominal,参照名词)。
R-名词是一个内容名词,这意味着它以另一个名词作为论据,以此提供的内容。R-名词和AS-名词之间的区别并不涉及名词本身,而是关乎它们如何被理解。因为同一个名词在一个语境中可以是AS-名词,在另一个语境中则是R-名词。
f. John’s belief in Mary (虽然不常规).
动词believe在a-c句法中与名词belief在d-f句法中具有相同的语法模式。这类名词性阅读被称为AS-名词阅读。因此,Grasso列出了名词πίστις(对应的动词πιστεύω)在新约文本中的AS-名词性阅读:帖撒罗尼迦后书2:12;腓立比书1:29;帖撒罗尼迦后书2:13;歌罗西书2:5。这四处经文显露出πίστις与其基本动词πιστεύω具有相同的论元结构。
这一讨论的意义在于,如果一个名词有AS-名词,我们可以用动词的论元结构作为指导,帮助我们确定一个名词的意义阅读:①如果πίστις是AS-名词并作为受词所有格来阅读,那么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中的名词将等效于相应的动词及其宾语之间的关系,类似于:πιστεύω χριστόν或πιστεύω χριστῷ(ὅτι……);②在主词所有格解读下,名词χριστοῦ相对应的动词应该充当主语,类似于:χριστός πιστεύει(εἰς τινά)。
针对①,Grasso进一步分析πιστεύω分别在宾格(连同ὅτι)、宾格和与格、与格和介词补语结构中的语义理解,以表格方式呈现如下:
基于这项分析,Grasso论述指出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若是一个受词所有格短语,那就不能意味着“相信基督”(trust in Christ),而只是“相信与基督(有关的……)”(belief of Christ),即与基督相关的一些命题。但经文的语境中没有呈现出相应的命题,所以受词所有格在以上的语言学分析中不可能是正确的解读。
至于②,Grasso指出,主词所有格的观点在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的解释上明显缺少论元。在AS-名词性阅读中,πίστις需要两个论元参数。对应的动词πιστεύω表现为:“某人必须相信”,以及“某人或某物必须被相信”。Grasso以歌罗西书1:4为例指出,两个论元参数都可以在名词πίστις中表现:ἀκούσαντες τὴν πίστιν ὑμῶν ἐν χριστῷ Ἰησοῦ。但在我们所探讨的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句子中,缺少了论元意味着什么?Grasso认为,这意味着πίστις不可能是主词所有格解读。
综合①和②的探讨,Grasso最后下结论指出:πίστις在该短语中并不作为AS-名词性阅读。如果受词所有在语言学上不能被维持,而主词所有格在语法上也不可能,那么第三种观点中πίστις究竟是什么意思?Grasso认为该意义上的πίστις应该具有R-名词性,是一个内容名词,这意味着它以另一个名词作为论据,提供“信仰”的内容。
意即,如果πίστις是R-名词,那么它需要另外一个名词提供解说与澄明,所有格Χριστοῦ便起到这样的功能——它诠释和界定了πίστις的内容和属性。它还可以代表一个被采纳或忠实于的系统,Grasso将称之为“思想体系”,并认为πίστις,在这个意义上,是一个可以坚持的思想体系,它取决于内容,可能需要某种生活方式。
腓立比书1:27为此思路提供了绝佳的理据:συναθλοῦντες τῇ πίστει τοῦ εὐαγγελίου(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这里的“福音”一词是信心的内容,或者是与福音有关的思想体系,正如在πίστις之后的所有格所意味的那样。除了腓立比书这处经文,Grasso还提供以下经文作为证明:徒6:7;13:8;16:5;罗1:5;加1:23;6:10;弗4:13; 西2:7;腓1:27;帖后1:11;提前4:6; 犹3。
基于上述探讨,Grasso最终为πίστις解读制作了一个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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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语
当我们检视了Schliesser的第三观点(末世论事件)和Kevin Grasso的第三观点(近代语言学分析),显露出第三观点在语言学和神学上的新突破。即便Kevin Grasso的语言学进路的第三观点并不十分认同Schliesser的末世论解读,但他们对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的所有格关系解读都为走出二分法的“困局”提供了值得反思的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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